1.尼希米是如何描述在西乃山頒佈律法的?
“你也降臨在西乃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又使他們知道你的安息聖日,並藉你僕人摩西賜給他們誡命、條例、律法。”尼9:13-14
2.猶太人重要的長處是什麼?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第一是上帝的聖言交托他們。”羅3:1-2
注:這裡所頒佈的律法不單是給猶太人的。上帝讓他們成了他律法的衛士和保存著,託付他們為全世界保留律法,十條誡命適合於全人類,是為著教訓和管理眾人而賜的。
“我們已經看到,並不象儀文和民事法,是單給作為選民和聖潔的國度的以色列民的,道德律法是普適於全人類的,從未廢掉或撤銷。”--William Procter 《穆迪聖經學院月刊》1933年版. 第160面。
3.摩西在西乃山接受律法之前是如何審判的?
“他們有事的時候就到我這裡來,我便在兩造之間施行審判,我又叫他們知道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出18:16
4.在曠野,以色列人來到西乃山之前,摩西是怎樣解釋第七日沒有嗎哪一事的?
“摩西這樣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六天可以收取,第七日乃是安息日,那一天必沒有了。’”出16:23-26
5.當有人在第七日出去收嗎哪時,耶和華上帝對摩西說了什麼?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守我的誡命和律法,要到幾時呢?”出16:18
注:顯然,安息日和上帝的律法在西乃山正式頒佈之前就已存在。(請參閱下一章注)
6.有何進一步的證據表明道德律法在西乃山宣佈前就已存在嗎?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羅5:9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3:4
注:罪是藉著亞當而進入這個世界的。既然罪就是違背律法,很明顯,律法在伊甸園就存在,不然就不會有違背律法之說,也就無所謂罪與罪人了。
7.上帝在西乃山頒佈十誡的前提與基礎是什麼?
“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20:1-2
注:上帝在頒佈世人所當遵守的十誡的前提是,他是造我們的上帝,是賜救恩的上帝。人遵守上帝的十誡,不是為了因守律法而獲得救贖;相反,正是因為已獲得救恩,而遵守上帝的旨意。前者是無望的律法主義,而後者則是真信心的體現。
8.上帝是怎樣以永久的方式將律法傳給以色列人的?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出31:18
注:上帝的律法,創造的知識,救贖計畫,以及先祖的經歷,在此之前,都是由父到子這樣傳下來的,而不是以書寫的形式。在西乃山上,耶和華上帝親自用指頭將十誡刻在兩塊石版上。
9.摩西是如何向以色列子孫表明他們違背了與上帝立的約的呢?
“摩西挨近營前,就看見牛犢,又看見人跳舞,便發烈怒,把兩塊版扔在山下摔破了。” 出32:19
10.耶和華是如何重寫律法的?
“耶和華將那大會之日,在山上從火中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版上,將版交給我了。”申10:4
11.摩西將這兩塊法版放在哪裡了?
“我轉身下山,將這版放在我所作的櫃中,現今還在那裡,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我的。” 申10:5
12.當時還傳了什麼別的律法嗎?
“摩西將這律法的話寫在書上,及至寫完了。” 申31:24
注:除了十條誡命,在耶和華還賜下了關於聖所禮節的儀文律法和規範,以色列民的民事法。與上帝所賜並親手所寫的十誡律法不同,這些律法是摩西寫在書上的。又通常稱為“摩西律法”,詳見下一章注。
順服律法
13.耶和華為什麼要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他帶領百姓歡樂而出,帶領選民歡呼前往。他將列國的地賜給他們,他們便承受眾民勞碌得來的,好使他們遵他的律例,守他的律法。” 詩105:43-45
14.他們當怎樣把這律法傳給後代呢?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6:7
15.主對遵守他所吩咐的百姓有何應許?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5-6
16.這一應許是單給猶太人的嗎?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創12:1-3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人。”加3:29
注:從這些經文中不難看出,上帝並沒有一種恩典和律法是單給猶太人的,而對外邦人則另有一種救恩救法和律法。上帝的旨意乃是要藉著亞伯拉罕的後裔,叫地上的萬族都得福,藉著順從成為聖恩的承受者。
17.有什麼表明西乃山的十誡也是給基督徒的律法呢?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雅2:10-12
注:雅各在基督徒時代開始之後,在此書信中強調基督徒遵守上帝十誡的義務和責任,而且不是守某一條,乃是都守全。他進而提出世人在上帝的大日,都是以此律法為審判的標準。因此,對基督徒,上帝交托了這寫下的律法,如同當時的以色列人一樣。這一神聖的律法指出了我們的罪,叫我們知罪,引我們到基督面前來認罪,求得赦免。當這律法在新約的經驗中寫在我們心中時(來8:10),它就成了生命的律了。
18.罪的工價是什麼?
“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6:23“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2:17
“犯罪的,他必死亡。” 結18:4
19.死是怎樣進入世界的?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5:12
20.上帝是慈愛的,但慈愛能潔除罪嗎?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14:18 (出34:5,出34:7)
21.故意犯罪的結果是什麼?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來10:26-29
22.審判的權柄交給了誰呢?
“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因為父…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約5:26-27
“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約5:22(見猶14-15)
23.許多人追求什麼妄為的事?
“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傳8:11
24.上帝派他的使者傳了什麼資訊?
“你們要議論義人說,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果子。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賽3:10-11
“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象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林後5:20
“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竟;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上帝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們的網羅。”(提後2:24-26)
25.人怎樣才能免於罪罰?
“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羅6:23
注:“上帝警告要懲罰一切違背這些誡命的人,因此,我們應該畏懼他的忿怒,不做任何違背誡命的事。但他又應許賜恩典和福惠給凡遵守誡命的人:因此,我們應該愛上帝、信靠上帝、愉快地遵守上帝的誡命。”--《路德小教理問答》,摘自菲力浦·史可福(Philip Schaff,1819-1893) 著《基督教的信條》第三卷,第77面。
“藉著基督的贖罪祭,律法更可尊的了,因此,律法更加堅定了,遠勝於律法被依法執行,而全人類都被定罪。”約拿森·愛德華(Jonathan Edwards) (公理會)《著作集》(1842版)第二卷,第369面。
26.上帝有沒有用其他的方式啟示律法呢?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5
上帝在創造時就將律法刻在人心裡,故而稱為本性之律法。
27.上帝有沒有用其他的方式啟示律法呢?
“有的,上帝在西乃山頒佈,並寫在兩塊石版上。”--《馬丁路德教義闡釋》譯自挪成語(1935)第7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