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十誡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3.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4.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5.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0.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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