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管家

我們是上帝的管家。祂託付我們時間與機會、能力與錢財、地上的福分與資源。我們有責任適當地使用它們。我們借著對上帝和同胞的忠誠服務,將十分之一歸回上帝,並獻上其他捐款用以傳揚福音並支持教會成長,而承認上帝的所有權。管家的身分,是上帝為了培育愛、勝過自私與貪心,所賜給我們的一項特權。管家因他的忠心而使他人得福時,就歡喜快樂。
──基本信仰第二十一條

過基督徒的生活最重要的莫過於交出自己……,放棄自我,並接受基督。當我們看見耶穌如何為了我們交出自己,放棄自我時,我們就喊著說:“我能為你作什麼?”

  當我們以為自己已經完全獻身,完全降服于祂時,就會發生一些事情,來證明我們的獻身是何等淺薄。當我們領悟了人生中還有新的領域要獻給上帝時,我們的獻身就成長了。然後,祂溫柔地領我們進入另一個需要自我降服的地步。生命就如此繼續下去,一連串重新的獻身,便愈來愈深地進入了真正的自我、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的行為,以及如何響應別人的行為中。

  當我們完全將我們自己和一切所有獻給上帝──那本來就該屬於祂的(林前3:21-4:2)時,祂就接受它們,然後再讓我們去管理它,使我們成為我們所“擁有”的每一樣東西的管家或照顧者。於是就在我們想要過舒服、自私生活之時,就被我們對我們的主是赤身的、下在監裏、是客旅的理解而打斷了。祂那恒久的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使教會的活動──分享、教導、傳道、施洗──對我們更加寶貴。因為祂,我們就追求成為忠心的管家。

一、管家是什麼?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6:19,20)我們是用重價買來、贖回的。我們屬於上帝。但這不過只是物歸原主而已,因為祂造了我們。從開始我們就屬於祂,因為“起初上帝創造……”(創1:1)。聖經清楚的說:“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24:1)

  在創造時,上帝讓人分享祂的產業,並且祂仍是這世界中的居民及萬物真正的主人(詩24:1)。在十字架上,祂收回人在犯罪時出讓給撒但的東西(林前6:19-20)。祂現在已經指派祂的子民作祂財產的管家。

  管家是一個“受託管理家業或另一個人之產業的人。”管家身分包括“作管家之人的責任、地位與服務”(注1)。對基督徒來說,管家代表“人對上帝所託付他的一切東西的使用與責任──生命、身體、時間、才幹、能力、物質上的財物、為他人服務的機會,並他對真理的知識等。”(注2)基督徒的事奉是作上帝產業的管理人,視生命為上帝所賜的機會,“學習作忠心的管家,借此得著資格能在將來永恆的事物上作更高的管家。”(注3)

  因此,以其較廣的範圍來說,管家“牽涉到對生命的聰明和無私的使用”(注4)。

二、承認上帝主權的方式

  生命可以分為四個基本領域。每一方面都是上帝的恩賜。祂賜給我們身體、能力、時間與財物。除此之外,我們必須照顧我們周圍的世界,這世界的管理權已賜給我們。

1.身體的管家

  上帝的子民是他們自己的管家。我們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上帝(路10:27)。

  基督徒有特權儘量利用機會,盡力地發展他們身體及心智的能力。如此行,他們就將榮耀歸給上帝,並向他們的同胞證明一種更大的福分(見本書第22章)。

2.才能的管家

  每一個人都有他特別的才幹,一個人可能有音樂方面的才幹,另一個人則可能在手工藝方面有才幹,如縫紉、汽車、機械等。有人很容易交朋友與他人熟識,而另外的人則可能擅長於單獨從事的事業。

  每一種才幹都可以用來榮耀擁有才幹的人,或是榮耀原來賜下才幹的那一位。一個人可以殷勤地追求完美的才幹榮耀上帝,或以之滿足其個人名利欲望的自私之心。

  我們應該培植聖靈賜給我們每個人的恩賜,並使這些才幹增加(太25章)。好管家慷慨地使用他們的恩賜,好使主人獲得更大的利益。

3.時間的管家

  作為忠心的管家,我們可以借著明智地運用時間來榮耀上帝。“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3:23,24)

  聖經教導我們“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弗5:15,16)我們要像耶穌一樣,以父的事為念(路2:49)。因為時間是上帝的恩賜,每一刻都是寶貴的。時間的賜予,是為了永生塑造品格。在現今的時代作忠心的管家,意味著要用時間去認識我們的主,去幫助我們的同胞,並與人分享福音。

  在創世時,當上帝賜時間給我們時,祂保留了第七日的安息日作為人與祂交通的神聖時間。但是其他六天,卻準備給人類從事日常有建設性的工作。

4.財物的管家

  上帝賜給我們始祖治理大地、管理動物、照顧伊甸園的責任(創1:28;2:15)。這一切都是他們的,不僅給他們欣賞,也要他們管理。

  但是對他們有一個規定。他們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這棵樹經常提醒他們,上帝是主人,對大地有最終的權柄。始祖尊重這項規定,就表現出對上帝的信心及忠誠。

  人類墮落之後,上帝無法再用分別善惡樹來試驗人。但是人類仍然需要經常被提醒:上帝乃是一切美善恩賜的源頭(雅1:17),並且使我們有得財富能力的乃是上帝(申8:18)。為了提醒我們祂是一切福分的源頭,上帝設立了什一與樂意奉獻的制度。

  這個制度結果供給了錢財,維持以色列聖殿的祭司工作。基督複臨安息日會采行利未制度的模式,以之為健全的聖經方法,來供給普世傳福音工作的經濟。上帝已經命定,傳福音要靠賴祂子民的工作與奉獻。祂呼召他們借著什一與樂意的奉獻,成為上帝無私的同工。

  (1)什一

  正如七分之一時間(安息日)屬於上帝,我們所獲得一切財物的十分之一也屬於祂。聖經告訴我們,什一“歸上帝為聖”,象徵一切東西都是祂的(利27:30,32)。什一原是上帝之物,應歸還給祂。

  什一制度有它單純的美。它的平等性顯示在它對窮人與富人都作同樣比例的要求。依照上帝將祂的財產賜給我們使用的多少,我們歸還十分之一給祂。

  上帝呼召人歸還什一時,未曾呼籲人感恩或慷慨。雖然我們應該向上帝表達感恩,但我們交納什一,乃是因為上帝的吩咐。什一是屬於主的,而祂要求我們將什一歸還給祂。

  a.什一的榜樣

  在整本聖經中都可看見交納什一是上帝所悅納的。亞伯拉罕向至高上帝的祭司麥基洗德交納“十分之一”(創14:20)。他如此行,就是承認麥基洗德神聖的祭司職分,並表明他熟悉這神聖的制度。這裏提到什一時竟如此自然,很明顯的,在早期已有交納什一的習慣。

  顯然雅各也明白什一的要求。作為一個流落在外的難民,他向主立誓說,“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28:22)在出埃及之後,當以色列人已經成立為一個國家時,上帝重申什一的律法為神聖的制度,是以色列的興盛所靠賴的(利27:30-32;民18:24,26,28;申12:6,11,17)。

  新約聖經未廢棄這項制度,認為它仍然有效。耶穌認可什一,但責備那些違背其精神的人(太23:23)。雖然那象徵基督贖罪犧牲的儀文律法在基督受死時終止了,什一的律法卻並未終止。

  因為亞伯拉罕是一切信徒的父,他在交付什一上也是基督徒的榜樣。亞伯拉罕曾將什一獻給上帝至高的祭司麥基洗德,所以新約時代的信徒,也將什一獻給那依麥基洗德等次作我們大祭司的基督(來5:9,10;7:1-12)(注5)。

  b.什一的使用

  什一是聖的,只能用在神聖的目的上。主吩咐說:“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耶和華為聖的。……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只要歸給耶和華為聖。”(利27:30-32)祂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瑪3:10)

  在以色列,什一專用在利未人身上。利未人未分得產業,他們所有的時間都在聖所服事,協助崇拜事宜,並將耶和華的律法教導百姓(民18:21,24)。

  基督釘十字架之後,當利未人在神聖領導下的祭司工作結束之時,什一仍然用來支持上帝教會的工作。保羅說明這件事的原則時,用利未人的服務及新建立的福音工作相比。他說:“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1-14)

  因此,教友樂意將他們的什一“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瑪3:10),換句話說,上帝的教會中就有足夠的經費,供給傳道人生活,並推進福音的傳播(注6)(注7)。

  (2)樂意奉獻

  感恩的基督徒無法將他們給教會的捐獻只限於什一。以色列的聖幕以及以後的聖殿,都是用樂意的奉獻建造的──從樂意的心靈所作的奉獻(出36:2-7;參閱代上29:14)。這些崇拜地方的維修費用,也是由特別的奉獻支付(出30:12-16;王下12:4,5;代下24:4-13;尼10:32,33)。以色列人為宗教及救濟所作的奉獻,可能是他們收入的1/4至1/3,這樣大量的奉獻是否造成貧窮呢?正好相反,上帝應許在他們忠心的奉獻上賜福給他們(瑪3:10-12)(注8)。

  今天也是一樣,主呼召人照祂所賜我們的福作慷慨的奉獻。教堂的建造、維修、運作,及建立醫藥佈道工作以展示福音的實際意義,都需要樂意奉獻。

  我們的奉獻是否要像以色列人一樣多?抑或他們奉獻的模式已不適用於今天呢?在新約聖經中,基督立了真實管家的原則──我們對上帝的奉獻,應該與我們所享有的亮光和特權相稱。祂說:“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當基督差遣祂的門徒去傳道時,祂說:“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舍去。”(太10:8)這項原則也可應用在將財物的福分與人分享上。

  新約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廢除或鬆懈了這項制度。當我們將所有的特權和福分與以色列人的相比較時,我們可以看出,在基督裏,我們所得的顯然要大得多。我們必會借著更慷慨的捐獻,以表達與之相當的感恩,好使這救人的福音能傳給他人(注9)。福音宣講愈廣闊,所需的支援亦愈大。

  (3)存留的原則

  管家的原則不但適用於我們的捐獻,也適用於存留在我們手中的東西。雖然什一是我們在管家責任上對我們屬世財物的主要試驗(注10),但這項原則在如何應用剩下的財物上,也同樣試驗我們。

  我們對財物的使用,顯出我們對上帝的愛及對我們鄰居的愛有多少。金錢在我們手中可以成為一種行善的力量,可以為饑餓的人預備食物、為乾渴的人預備飲料、為赤身露體的人預備衣服(太25:34-40)。從上帝的眼光來看,金錢的價值主要在於它能供給生命的需要,造福他人及維持上帝的工作。

  (4)在什一及奉獻上不忠心

  一般說來,人們對管家的原則都缺少認識或者忽視了。甚至在基督徒中間,承認他們是管家角色的人也不多。上帝對以色列人不忠心的反應,讓我們清楚地看出祂如何看這件事。當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使用什一及奉獻之時,祂警告說那等於偷盜(瑪3:8)。祂又將他們未能興盛的原因歸咎於他們在金錢上的不忠心:“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瑪3:9)

  主在警告之前,顯出了祂的忍耐、慈愛、憐憫,要他們接受祂的恩典:“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瑪3:7)祂要賜給他們豐盛的福氣,並激勵他們試驗祂的信實。“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它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瑪3:10-12)

5.大地的管家

  現代科學已使大地成為一個研究與實驗的大實驗室。這樣的研究帶來許多福分,但是工業革命也造成了空氣、水及土地的污染。科技,在某些情形下只是操縱大自然,而未聰明的去管理它。

  我們是這世界的管家,應盡一切所能保持生態環境的平衡,以保護各層次的生命。基督再來時,“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啟11:18)。從這種觀點來看,基督徒的管家不僅要為他的錢財負責,也要為他周圍的環境負責。

三、作管家的基督

  正確的管家服務就是無我。它是完全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服務獻給人類。基督因為愛我們,忍受了十字架的酷刑,並有更深的痛苦,就是祂被自己的人所拒絕,又有上帝離棄之深淵相隔。與這樣的恩賜相比,我們還能獻上什麼?祂所給的是一份禮物,不是從祂所有的東西中給我們──雖然萬物都是祂的──而是將祂自己給了我們。作管家就是如此。注視這至大的禮物,就會被祂吸引,脫離自我,變成祂的形像。這會感動我們成為關懷的教會,去關懷教會內及教會外的人。既然基督為世人而捨命,那麼這管家的服務,廣義說也是為了世人。

四、管家的福分

  上帝將我們置於管家的地位,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不是為祂的益處。

1.一項個人的福分

  上帝要我們不斷將整個生命──時間、才幹、身體及財物,全獻給祂的理由之一,乃是要激勵我們靈性長進及品格發展。當我們持續地發現上帝對所有東西的主權,祂又不斷地將祂的愛賜給我們時,我們的愛與感恩之心就滋長了。

  忠心的管家服務也幫助我們勝過貪心與自私。貪心是人的最大仇敵之一,也是十條誡命所定罪的。耶穌警告我們不可貪心:“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12:15)有規律的奉獻,可幫助我們從生命中根除貪心與自私。

  管家的職分使人發展出經濟及有效率的習性。我們既“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5:24),就不會用任何東西去滿足自我。“當管家的諸般原則在人生中掌權時,就照亮心靈,確定目標,除去娛樂中不健康的東西,以金科玉律辦理一切事務,而心中充滿了救靈的熱望。這就是上帝在一個有此信心及忠心之人的生活中所預備的福分。”(注11)

  一種深邃的滿足與喜樂,得自為拯救每一個主所捨命之人所作的投資。有主的話為保證:“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我們沒有什麼是太寶貴的,以致不能獻給耶穌。我們若將祂所託付我們的金錢歸還給祂,祂會將更多的放在我們手中。我們為基督所作的每一樣努力,祂都會報賞我們。每一樣奉祂的名所盡的責任,都會將喜樂帶給我們自己。”(注12)

2.使他人蒙福

  真實的管家使所有與他們接觸的人蒙福。他們實行保羅在管家方面的教訓:“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8,19)

  管家的責任牽涉到對他人的服務,並樂意將上帝施恩所賜下可以使他人蒙福的一切東西與他人分享。這就是說,“我們不再認為生命在於我們有多少錢、我們的地位如何、我們認識什麼重要人物、我們所居住的是什麼房子、鄰居是誰,以及我們認為我們所有的地位及影響力如何。”(注13)真實的生命是認識上帝,培植像祂那樣的愛心與慷慨,並按照祂使我們興盛的情況,盡我們所能的捐獻。真實的生存,就是在基督裏真實的給與。

3.使教會蒙福

  教會採納聖經的管家計畫乃是不可少的。教友持續參加奉獻如同運動一樣,──其結果會建造成一個強壯的教會,將基督所賜的與他人分享,並樂意回應上帝聖工上的一切需要。教會必有充足的資金支持傳道工作,在其鄰近推展上帝的國度,並擴充上帝的國度至地上偏遠地區。教會必樂意將所有的時間、才幹、金錢,以愛與感恩的心獻給上帝,回應祂的賜福。

  鑒於基督曾經保證,當這天國的福音已“對萬民作見證”時(太24:14),祂就必回來,因此人人都被邀請作管家與祂同工。教會這樣的見證,就會對世人成為強而有力的福分,而祂忠心的管家見到福音的福分擴展到他人,就會因此而喜樂。


 

注1:Webster’s《New Universal Unabridged Dictionary》1979年2版1786頁。

注2:《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

注3:同上。

注4:Paul G. Smith著《Managing God’s Goods》21頁。

注5:見1961年10月《Ministry》12頁C. G. Tuland撰“Tithing in the New Testament”.

注6:在出27:20,主曾賜下特別的教訓,要為燈預備橄欖油。供給崇拜地方的燈油,使其發揮正常功能,乃是一種持續不斷的義務──但是這項經常開支不是由什一支付。參見懷愛倫著《管家勉言》102,103頁;她說,教會學校聖經教師的薪金,應從什一支付。但不可用為其他學校費用、學生貸款或支援文字布道士。(懷愛倫著《教會證言》卷九第248,249頁;《信息選粹》卷二第209頁)。上帝工作的這些方面,系由樂意奉獻維持。

注7:T. H. Jemison曾提出一些十分實用的計算什一的建議。他寫道:“薪金的什一容易計算。通常說來,沒有什麼業務開銷──就是為產生收入而有的開支──需要減去。什一就是薪金的十分之一。

  商業收入的什一計算與薪資什一計算方式略有不同。一個批發商與一個零售商,要減去在計算什一之前所需要的費用。這包括雇用助手的費用、暖氣、水電、保險、房租、稅捐及類似的項目。當然,這些專案不包括他個人及他家人的生活費用。

  農夫減去他的費用──工資、肥料、修理、利息、稅捐等,但是農夫應該考慮他家中食用的農產品為收入,因其減少了家庭的生活費用。

  製造商、投資人或專業人員,可以使用類似的程式。如今在各種行業中所必須的精確計算,使得計算商業利潤的什一並不困難。有些商人將什一的計算包括在他們正規的簿記系統之內。

  有時一個女人因她丈夫是個不交納什一的人,會在如何交納什一上感到困惑。有時她可交納給她家用錢的什一。有時這是不允許的。在此情形下,她只能交納她所賺得的,或收到的禮物的什一。“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8:12;《Christian Beliefs》267頁)

注8: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除了各種樂意奉獻之外,以色列人至少奉獻兩個什一(有人則認為是三個什一),關於第一個什一,主說:“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18:21)但是對於第二個什一,祂說:“又要把你的五榖、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申14:23)三年中的兩年,以色列人要帶著這個什一,或是相等的金錢到聖所去。在那裏,這些被用為慶賀宗教節日,也供給利未人、客旅與孤兒寡婦。每第三年,以色列人要在家鄉用這第二個什一款待利未人及窮人。這樣,第二個什一是用為救濟及款待(申14:27-29;26:12)。見懷愛倫著《先祖與先知》530頁,《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

注9:參閱懷愛倫著《教會證言》卷三392頁。

注10:從聖經的觀點說,在人手中的東西並不代表所有權。我們對什一的態度,顯明我們是否承認我們只是管理人,或我們冒充是所有權人。

注11:Froom著“Stewardship in Its Larger Aspect”《Ministry》20頁。

注12:懷愛倫著《教會證言》卷四19頁。

注13:同注4,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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