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安息日

那賜福的創造主,在六日創造大功之後,第七日便安息了,並為所有的人設立了安息日,作為創造的紀念。上帝那永不改變之律法的第四條誡命,要求人依從安息日的主──耶穌的教訓與作法,遵守這第七日的安息日,作為休息、崇拜與服務的日子。安息日是一個與上帝及彼此交通的喜樂的日子。它是我們在基督裏蒙救贖的表徵,是我們成聖的記號,是我們忠誠的標記,是在上帝之國中永恆未來的預嘗。安息日是上帝與祂子民之間所立永約的永恆標記。喜樂地從晚上至晚上,從日落至日落,遵守這神聖的時刻,就是對上帝創造與救贖的慶賀。
──基本信仰第二十條

亞當、夏娃與上帝一同實地查看他們樂園的家。景色之美令人歎為觀止,無法形容。當那個星期五,創造周的第六日,夕陽漸漸西沉,星辰開始出現之時,“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31)。這樣,上帝就完成了“天地萬物”的創造(創2:1)。

  雖然祂剛造成的世界甚美,但是上帝所能賜給祂新造的一對男女最偉大的恩賜,乃是賜給他們特權,與祂建立個人的關係。因此祂賜給他們安息日,一個特別蒙福,與他們的創造主團聚及交通的日子。

一、聖經中的安息日

  在我們對上帝的崇拜上,安息日處於中心的地位。它是上帝創造的紀念,顯示了上帝接受崇拜的理由:祂是創造主,我們是祂所造的。“因此,安息日位於崇拜上帝的基礎上,因為它以一種最感人的方式教導這偉大的真理。崇拜上帝,不僅是第七日的崇拜,而且是所有的崇拜。其真實崇拜的基礎,在於創造主與受造物間的區別。這偉大的事實,永遠不會過時,並永遠不可忘記。”(注1)上帝設立安息日,就是為了將這項真理永遠放在人類的面前。

1.創造時的安息日

  我們承襲安息日,得自一個無罪的世界。它是上帝特別的恩賜,使人類能在地上經驗天國。上帝的三個行動建立了安息日:

  (1)上帝在安息日安息了

  在第七日,上帝“安息舒暢”(出31:17),祂安息,並不是因為祂需要安息(出40:28)。動詞“安息”(Shabath),其字面意義為“停止”工作或活動(參閱創8:22)。“上帝安息絕不是由於精疲力竭,只是終止先前的工作而已。”(注2)

  上帝安息,因為祂期望人也安息。祂立下讓人效法的榜樣(出20:11)。

  若上帝在第六日完成了創造大工(創2:1),聖經又說祂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創2:2),這是什麼意思呢?上帝在六天完成了創造天地的工作,但是祂還要設立安息日。祂借著在安息日安息而設立了安息日。安息日使祂創造大工更臻完美,而結束了祂的工作。

  (2)上帝賜福安息日

  上帝不僅設立安息日,祂又賜福安息日。“第七日的賜福,表示借此宣佈它是上帝特別施恩的物件,是一個特別會帶福氣給祂受造之物的日子。”(注3)

  (3)上帝定安息日為聖日

  使某樣東西成聖的意思,是使其成為聖潔,或將它分別出來成為聖潔或供作聖用。人、地(如聖所、聖殿或教堂)、時間(如聖日),都可以成聖。上帝定第七日為聖日的意思就是:這一日是聖潔的,祂已將之分別出來,作為增進神人之間的關係之用。

  上帝賜福第七日,並定第七日為聖日,因為祂在這一日歇了一切的工。祂賜福這一日,定這一日為聖日,不是為祂自己,乃是為了人。由於上帝親自臨格,而將祂的福氣帶給安息日並使其成聖。

2.西乃山的安息日

  從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所發生的事可知,他們大半已忘記安息日了。奴役中苛刻的要求,似乎使遵守安息日變得十分困難。他們一得到自由,上帝就借著降嗎哪的神跡及宣佈十誡,極力提醒他們遵守第七日安息日的義務。

  (1)安息日與嗎哪

  在西乃山宣佈十誡之前的一個月,上帝就應許了祂的子民,他們若殷勤留意祂的誡命,守祂一切的律例,祂就會保護他們免除疾病(出15:26;參見創26:5)。這項應許賜下之後不久,祂就提醒以色列人安息日的神聖。祂借著嗎哪的神跡,實際地教導他們,使他們知道祂認為他們在安息日安息的重要性。

  在周間的每一日上帝賜給以色列人足夠的嗎哪,應付當日的需要,他們不可為明日多拿。他們若多收且留到第二天嗎哪就會腐壞(出16:4,16-19)。但在第六天,他們可以收取平常的雙倍,以應付當日及安息日兩天的需要。為了教導第六日是預備日,及教導應如何遵守安息日,上帝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了,要煮的就煮了,所剩下的都留到早晨。”(出16:23)只有留到安息日的嗎哪才不會變壞(出16:24)。摩西用類似第四條誡命的話說:“六天可以收取,第七天乃是安息日,那一天必沒有了。”(出16:26)

  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經過兩千多個安息日,嗎哪的神跡──這種六日工作第七日安息的模式,一直提醒著他們。

  (2)安息日與律法

  上帝將安息日的誡命放在十誡的中央。它的全文如下: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

  十誡的每一條都重要,一條也不可忽視(雅2:10),但是上帝將安息日的誡命與其他誡命分別了出來。關於這一條,祂吩咐說:“當紀念”,使人警覺到忘記其重要性的危險。

  這一條誡命開始的話:“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顯明安息日不是在西乃山才設立的。這些話指出它早已設立。如這條誡命中的詞句所表達的,在創造之時,上帝已要我們遵守安息日,作為創造的紀念。它定出休息與崇拜的時刻,引導我們默想上帝與祂的工作。

  遵守安息日作為創造的紀念,乃是敵擋拜偶像的良方。借著提醒我們上帝創造天地,就將上帝與其他假神分別出來。所以遵守安息日就成為我們忠於真神上帝的記號──一個承認祂作為創造主和君王的統治權之記號。

  安息日的誡命發揮了上帝誡命印記的功能(注4)。一般說來,一顆印包括三個要素:印章主人的名字,他的職位,及其權力範圍。官方的印章為使重要的文件生效,蓋了印的文件就帶著該官員的權柄。印記表示官員親自批准了這法律,他職位的一切權力支持這項法律。

  在十條誡命中,含有一顆印章重要要素的是安息日的誡命。十條誡命中唯有這一條指出真神上帝的名字。“耶和華你上帝”,祂的職位:那施行創造的一位──創造主。祂的區域:天、地(出20:10,11)。因為十誡中只有第四條誡命表明,是借誰的權柄賜下十誡,所以,它含有上帝的印記,加蓋在祂的律法上,顯明其真實性及約束力(注5)。

  誠然,上帝設立安息日,“在一個未被罪與悖逆污染的世界中,作為祂權能的記號。它是由上帝所命令‘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的教訓所定之個人永久義務的制度(出20:8)。”(注6)

  這條誡命將一周分為兩部分。上帝賜給人六天“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出20:9,10)。“這命令說,六天是工作天,但第七天乃是休息的日子。由這命令開始的話:‘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就已清楚顯明,第七日特別是上帝的安息日。”(注7)

  雖然人需要身體上的休息,使身體重新得力,但上帝命令我們在安息日休息,卻是以效法祂的榜樣為基礎。既然祂從第一周這世界的活動中休息了,所以我們也要休息。

  (3)安息日與約

  既然上帝的律法在約中處於中心地位(出34:27),那麼安息日位於律法的中心點,在上帝的約中也具有突出的地位。上帝宣稱安息日乃是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結20:12;參閱結20:20;出31:17)所以祂說,遵守安息日乃是一項永遠的約(出31:16)。“正如約是基於上帝對祂子民的愛,作為這約記號的安息日,也因此是上帝之愛的記號。”(注8)

  (4)每年節期的安息日

  除了每週的安息日之外(利23:3),在以色列的宗教日曆中,還有七個一年一度儀文的安息日。這些一年一度的安息日,並不直接與每週迴圈的安息日有關。這些安息日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利23:38),是除酵節的第一日與最後一日,五旬節、吹號節、贖罪日及住棚節的第一日與最後一日(參閱利23:7,8,21,24,25,27,28,35,36)。

  因為這些安息日的計算,是以基於陰曆的聖年開始為基礎,因此,它們可以落在一周的任何一天。當它們剛好落在每週的安息日時,就被稱為“大日”(約19:31)。“每週的安息日是在創造周結束時為全人類設立的,但一年一次的安息日,卻是在西乃山所設立的猶太人的儀文制度……指向彌賽亞的降臨。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就使這些儀文制度的遵守終止了。”(注9)

3.安息日與基督

  聖經顯明基督和天父一樣,是真實的創世主(見林前8:6;來1:1,2;約1:3)。因此,祂就是為人類將第七日分別出來作為安息日的那一位。

  以後,基督將安息日與祂的創造大工,並祂的救贖大工連結在一起。作為偉大的“自有永有者”(約8:58;出3:14),將安息日納入十條誡命,作為人對創造主崇拜相會的有力提醒。祂又加上遵守安息日的原因:祂子民的得贖(申5:14,15)。因此,安息日將那些接受耶穌為創造主及救贖主的人標示出來。

  基督為創造主、為救主的雙重角色,使我們明白祂為何說祂是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8)。祂既有這樣的權柄,只要祂想廢掉安息日,祂就可以廢掉,但祂並未如此行。相反的,祂將其用在每一個人身上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2:27)

  基督在地上服務的全部時期中,立下了忠心遵守安息日的榜樣。在安息日崇拜,是祂“平常的規矩”(路4:16)。祂在安息日參加崇拜,顯明了祂支持安息日是一個崇拜的日子。

  基督如此關心安息日的神聖性,因此當祂講到復活之後將要來臨的逼迫時,祂勸勉門徒說:“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太24:20)這清楚地顯明,像Jonathan Edwards所說:“甚至在那個時候,基督徒也必須嚴格遵守安息日。”(注10)

  當基督完成了祂的創造大工時──在世界的歷史中祂的第一個偉大的作為,便在第七日安息了。這項安息代表完工與成就。祂在地上服務結束時也是一樣,這是祂在世界歷史中完成的祂的第二個偉大的作為(在星期五下午,一周的第六日,基督完成了祂在地上救贖人類的使命),祂最後的話是:“成了!”(約19:30)聖經強調說,當祂死時,“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路23:54)祂去世之後,在墳墓裏安息,以此象徵祂完成了人類的救贖工作(注11)。

  這樣,安息日見證了基督創造與救贖的大工。祂的門徒借著遵守安息日,也與祂一同為祂為人類所有的成就而快樂(注12)。

4.安息日與眾使徒

  門徒們極尊重安息日。這在基督去世時十分明顯。當安息日來到時,他們在中途停止了埋葬的準備,“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路23:56),並計畫在星期日,七日的第一日,繼續做完(路23:56;24:1)。

  使徒們像基督一樣,在第七日安息日崇拜。保羅在他傳道的旅行中,曾在安息日到猶太人的會堂傳講基督(徒13:14;17:1,2;18:4)。甚至外邦人也在安息日邀請他講解上帝的話(徒13:42,44)。在沒有猶太會堂的地方,他則尋找經常作為安息日崇拜的處所(徒16:13)。正如基督參加安息日的聚會,表示祂接受第七日是特別為崇拜的日子,保羅也是如此。

  這個使徒忠心遵守每週安息日的情形,與他對一年一度的儀文安息日的態度,構成了強烈的對比。他清楚說明,基督徒沒有義務遵守這些一年一度的安息日,因為基督已經將儀文律法釘在十字架上了(見本書第19章)。他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因為“(這段經文的)前後經文是論到儀文的事,因此這裏所講的安息日,乃是猶太人一年一度節期儀文的安息日,那是影兒或預表,將在基督裏獲得應驗。”(注13)

  同樣的,在加拉太書中,保羅反對遵守儀文律法的要求。他說:“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功夫。”(加4:10,11)

  當約翰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啟1:10)時,許多人以為他是指星期日。但是在聖經裏,那唯一被指為屬乎主的日子是安息日。基督說:“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出20:10)以後稱它為“我的聖日”(賽58:13),並且基督稱自己為“安息日的主”(可2:28)。主既然在聖經中,稱屬於祂的唯一的日子是第七日的安息日,那麼似乎可以合理地結論說,約翰所指的主日乃是安息日。無可否認的,聖經並無先例顯明,主日是指一周的第一日或星期日(注14)。

  聖經沒有任何地方命令我們,要遵守安息日以外的日子。它未宣佈周間的任何日子是聖日或是賜福的日子,新約聖經也沒有指出,上帝已經把安息日改變為周間的其他日子。

  相反的,聖經顯明,上帝要祂的子民永遠遵守安息日。“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到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6:22,23)

5.安息日的意義

  安息日有著寬廣的意義,在屬靈上有著豐盛與深邃的內涵。

  (1)創造的永遠紀念

  我們已經知道,十誡中安息日的基本意義是紀念上帝的創造(出20:11,12)。這命令人守第七日為安息日的誡命,“與創造的作為不可分割地連系在一起。安息日的設立,以及遵守安息日的誡命,乃是創造行為直接所造成的,而且全人類的生存,都是由於所紀念的上帝創造的行為。因此,安息日誡命作為上帝創造大能的紀念,遵行這誡命的義務,就落在全人類身上。”(注15)施川(Strong)稱安息日為“永恆的義務,是上帝所指定祂創造活動的紀念。”(注16)

  凡遵守這誡命作為創造紀念的人,必會以一種感恩的方式去遵守,承認“上帝是他們的創造主,是他們當然的元首。他們是祂手的工作,是祂管轄下的子民。這樣,這安息日的設立完全是紀念性的,是賜給全人類的。其中沒有任何陰影,限制應用在任何人身上。”(注17)只要人們崇拜上帝是因為祂是創造主,安息日就會發揮創造紀念的功能。

  (2)救贖的記號

  當上帝救贖以色列脫離埃及的奴役時,已是創造紀念的安息日,便成了救贖的紀念(申5:15)。“主的計畫是,人若正確的遵守這每週安息日的安息,就會經常使人從埃及的奴役中得釋放,這不是只限於某些國家或時代,而是包括每一時代與所有地方。今日的人類需要逃脫那來自貪心、財利、權勢的奴役,那來自社會不平等的奴役,那來自罪與自私的奴役。”(注18)

  當我們注目十字架時,安息日就會顯明是救贖的記號。“它是在以馬內利的領導之下,從罪的捆綁中得自由的紀念。我們所擔負的最大重擔,就是我們悖逆的罪。這安息日的安息,借著指向基督在墳墓中的安息──那勝過罪的安息,就帶給基督徒一個實際的機會,去接受和經驗基督的赦免、平安與安息。”(注19)

  (3)成聖的記號

  安息日乃是上帝使人改變之大能的記號,是聖潔或成聖的記號。主宣告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出31:13;參見結20:20)所以安息日也是一個上帝使我們成聖的記號。因為人成聖是借著基督的血(來13:12),因此安息日也是信徒接受祂的血,使罪得赦的記號。

  正如上帝為了神聖目的而將安息日分別出來,祂也為了神聖的目的將祂的子民分別出來──作祂特別的見證人。他們在那一日與祂之間的交通導致聖潔。他們學習不依靠自己的資源,但依靠那使他們成聖的上帝。

  “那創造萬物的大能,就是那依祂自己形像重造人心的同一大能。對那些守安息日為聖的人,它是成聖的記號。真實的成聖,乃是與上帝相和諧,在品格上與祂合而為一。它是借著順從那些作為祂品格寫照的諸般原則而領受的。安息日乃是順從的記號,那從心裏順從第四條誡命的人,必會順從全律法。他是因順從而成聖。”(注20)

  (4)忠誠的記號

  正如亞當與夏娃的忠誠曾借著那置於伊甸園中的分別善惡樹受到試驗,每一個人對上帝的忠誠,也要借著十條誡命中的安息日誡命而受試驗。

  聖經顯明,在基督複臨之前,普世的人會分為兩類:那些忠於上帝,“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人,以及那“拜獸和獸像”的人(啟14:12,9)。那時上帝的真理要在世人面前彰顯出來,人人都會清楚地看見,那順從並遵守聖經所說第七日安息日的人,是顯明對創造主忠誠的人。

  (5)相交之時

  上帝創造了動物與人作伴(創1:24,25)。為了更高一層的伴侶關係,上帝將男女賜給對方(創2:18-25)。但是在安息日之中,上帝賜給人的是最高層次的伴侶關係──與祂為伴。人的受造不是僅與動物相交,甚至也不只是與人相交,他們乃是為上帝而造。

  我們能在安息日特別經驗到上帝的臨格。若無安息日,人人都會勞苦流汗永無止境,每一天都追求屬世的事。但是安息日來到,就帶來希望、喜樂、意義與勇氣。它給我們時間借著崇拜、祈禱、歌頌、研讀與默想上帝的聖言,並借著與他人分享福音而與上帝交通。安息日是我們經驗上帝臨格的機會。

  (6)因信稱義的記號

  基督徒都能看出,那些借著蒙光照的良心指引,誠實尋求真理的非基督徒,可以受聖靈引導,明白上帝律法的一般原則(羅2:14-16)。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除了第四條誡命外,其他九條都在基督教之外為人遵行到某一程度,但安息日的誡命卻非如此。

  許多人可以看見每週休息一天的理由,但他們卻難以瞭解,為何在周間的其他日子工作就是對的、好的,但在第七日去做就是罪?大自然並沒有提供任何遵守第七日的立場。行星運行在它們各自的軌道上,植物生長、陽光雨水交替、野獸持續活動,似乎每日都一樣,那麼,為什麼人要遵守第七日為安息日?“對基督徒來說,只有一個理由,沒有別的理由。但一個理由就足夠了:上帝曾如此說。”(注21)

  只有以上帝的特別啟示為基礎,人才能瞭解遵守第七日的理由。因此,遵守第七日的人如此遵行,是出於信心及對命令他們遵行的基督全心的信靠。信徒借著遵守安息日表現出他們樂意在生活上接受上帝的旨意,不依靠自己的判斷。

  信徒遵守第七日,不是想要使他們自己公義;他們遵守安息日,乃是他們與創造主及救贖主基督之間所有關係的結果(注22)。遵守安息日乃是在稱義與成聖過程裏上帝公義的產品,代表他們已從罪的捆綁中得拯救,並領受了祂完全的義。

  “一棵蘋果樹不是借著結出蘋果而成為蘋果樹。它必須先是一棵蘋果樹,然後就自然結出蘋果來。所以真實的基督徒並不為了使自己公義而遵守安息日或其他九條誡命,而是基督將公義分賜給他的結果。那些以這種方式遵守安息日的人,不是律法主義者,因為外面遵守第七日,乃是象徵罪人裏面稱義與成聖的經驗。因此真正遵守安息日的人,不是要贏得上帝的恩寵而在安息日不作所禁止的事,而是因為他愛上帝,要使安息日在與主交往上發揮最大的效用。”(注23)

  遵守安息日,顯明我們已經停止依靠我們自己的好行為。我們已經深知,只有創造主基督才能救我們。實際上,“真實遵守安息日的精神,顯示出一種對創造主、救主耶穌基督至高的愛,祂正在將我們作成新造的人。這就使得以正確方式遵守正確的日子成了因信稱義的記號。”(注24)

  (7)在基督裏得安息的表徵

  安息日,紀念上帝從埃及拯救以色列人進入地上迦南的安息,將當時蒙贖的人與周圍的民族分別出來。安息日同樣是從罪中得救進入安息的記號,將蒙贖的人與世人分別出來。

  凡進入上帝邀請他們進入之安息的人,“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上帝歇了祂自己的工一樣。”(來4:10)“這項安息,是一項屬靈的安息,一種歇了自己的工,停止犯罪而有的安息。上帝呼召祂的子民進入的,就是這個安息。迦南與安息日所象徵的,也都是這個安息。”(注25)

  當上帝完成了祂的創造大工,在第七日安息時,祂在安息日為亞當與夏娃預備了在祂裏面的安息機會。雖然他們失敗了,但上帝原先要將那安息賜給人類的旨意並未改變。在人犯罪之後,安息日繼續提醒人這項安息。“遵守第七日安息日,不但如此見證了對上帝為萬物之創造主的信心,更見證了對祂改變生命大能的信心,相信祂能使男女有資格進入祂原來計畫地上居民都進入的永恆的安息。”(注26)

  上帝曾應許將這屬靈的安息給予以色列人。雖然他們未能進去,但上帝的邀請並未收回。“必有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來4:9)所有想進入那安息的人,“必須借著信心,先進入祂屬靈的安息,就是心靈從罪及靠自己努力得救中得釋放的安息。”(注27)

  新約聖經呼召基督徒不要遲延去經驗這恩典與信心的安息,因為今天就是進入的機會(來4:7)。凡已進入這安息的人,──在耶穌基督裏借著信心接受了救恩,已經停止了每一樣靠好行為稱義的努力。以這樣的方式遵守第七日安息日,就是代表信徒進入了這福音的安息。

二、改變崇拜日的企圖

  因為安息日在對上帝為創造主、為救贖主的崇拜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無怪乎撒但已發動一次全面性的戰爭,要推翻這神聖的制度。

  聖經沒有什麼地方准許改變上帝在伊甸所設立,在西乃所重申的崇拜的日子。遵守星期日的基督徒,他們自己已承認此點。天主教紅衣主教紀班司(James Gibbons)寫道:“你可以讀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但你必找不到一行經文賦於星期日以神聖性。聖經是要求人在宗教生活上遵守星期六。”(注28)

  一位新教徒林康(A. T. Lincoln)承認說:“新約本身沒有提供根據使人可以相信,自基督復活之後,上帝已指定第一日為安息日。”(注29)他承認說:“任何人若相信十條誡命是人所當遵守的道德律,那麼成為一個守第七日為安息日的信徒,是唯一信心與行為一致的行動。”(注30)

  如果聖經沒有證據證明基督或祂的門徒將崇拜的日子從第七日改到別的日子,那麼,這麼多基督徒是如何接受星期日代替安息日的呢?

1.遵守星期日的興起

  崇拜從安息日改變到星期日,是逐漸形成的。在第二世紀之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基督徒在每週的星期日崇拜。但是到了第二世紀中葉,證據顯示,有一些基督徒自動將星期日當作崇拜日,但不是休息的日子(注31)。

  羅馬的教會,大半是外邦信徒(羅11:13),他們在星期日崇拜的趨勢上處於領導地位。在帝國的首都羅馬,強烈的反猶太情緒興起,愈演愈烈。羅馬城的基督徒面臨這樣的處境,就想將他們與猶太人區別開來。他們因此廢掉了一些猶太人與他們都做的事項,並演變成為一項不尊重安息日的趨勢,轉而只遵守星期日(注32)。

  第二至第五世紀,雖然守星期日的影響高漲,但在羅馬帝國各地的基督徒,仍遵守第七日的安息日。第五世紀的歷史家蘇格拉底寫道:“幾乎全世界所有的教會,都在每週的安息日舉行那神聖神秘的儀式,但在羅馬及亞歷山大的基督徒,卻為了一些古代的遺傳,停止了這種作法。”(注33)

  在第四及第五世紀,許多基督徒在安息日及星期日都崇拜上帝。另一位同時代的歷史家沙卓門(Sozomen)寫道:“康斯坦丁堡的人,並幾乎各處的人,都在安息日聚會,也在星期日聚會。這在羅馬或亞歷山大是前所未曾行過的。”(注34)從這些參考資料看出,在不遵守安息日的事上,羅馬所扮演的領導角色。

  為什麼那些不在第七日崇拜的人選擇星期日,而不選擇一周中其他的日子?主要的理由是,基督在星期日復活。甚至有人說,祂已經叫人在那一日崇拜。“但是顯得奇怪的是,第二及第三世紀,沒有一個作家曾引用一節經文,作為遵守星期日代替安息日的根據。巴拿巴斯(Barnabas)、以革那提(Ignatius)、查士丁(Justin)、愛任鈕(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俄利根(Origen)、居普良(Cyprian)、非克多納(Victorinus),或任何其他活在接近耶穌生活時代的作家,沒有一個知道耶穌曾賜下這樣的教訓,或聖經任何部分有這樣的教訓。”(注35)

  異教羅馬人的太陽崇拜所導致的星期日的流行與影響,助長了愈來愈多的人接受它為崇拜的日子。古代世界中,太陽崇拜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是“羅馬人宗教最古老的組成部分之一”。由於東方各種拜太陽的邪教,“從第二世紀初葉,(Sol Invictus)邪教就在羅馬及羅馬帝國的其他部分大為流行。”(注36)

  這種流行的宗教,借著新信徒而使早期教會受到衝擊。“從異教轉信基督教的新基督徒,經常受到敬拜太陽的引誘。這不僅可從教父們經常譴責這種行為看出來,更可從基督教崇拜中反映了相當成分的太陽崇拜上看出來。”(注37)

  第四世紀初次見到星期日的法律。第一次社會性的星期日法律訂定了。以後有宗教性的星期日律法。康斯坦丁皇帝在主後321年3月7日,頒佈了第一個社會性的星期日法律。康斯坦丁皇帝因見到星期日在異教拜太陽的人中流行,以及許多基督徒對星期日的敬重,就希望借著定星期日為聖日,來確保這兩種人支持他的政府(注38)。

  康斯坦丁的星期日律法,反映出他崇拜太陽的背景。這條律法說:“在那可尊敬的太陽日(Venerabili die Solis),讓住在城中所有的官員及人民休息,並讓一切工廠關閉。但是在鄉村從事農業的人,可以自由合法的繼續他們的工作。”(注39)

  幾十年之後,教會也學習他的榜樣。老底嘉會議(主後364)(非普世性,但為羅馬天主教的一次會議)頒佈了第一個教會星期日的律法。在第29條教規中,教會訂定基督徒應該尊重星期日。“若是可能,就在該日停止工作”,而同時斥責安息日休息的事。它教導說,基督徒不應該“在星期六(希臘文:安息日)閑懶,應該在那一日工作。”(注40)

  主後538年,指明為1260年預言開始的那一年(見本書第13章),羅馬天主教會第三次奧林斯會議,頒佈了一個甚至比康斯坦丁更嚴格的法律。那次會議的第28條教規說,在星期日,甚至“務農的工作也應擱置,免得攔阻人上教堂。”(注41)

2.已經預言有此改變

  聖經顯明,遵守星期日作為基督徒的制度,發自那“不法的隱意”(帖後2:7)。這不法的隱意在保羅的時代已經發動(見本書第13章)。借著但以理書第7章,上帝顯示了祂對改變這崇拜日子的預知。

  但以理的異象描繪出一項對上帝子民及對上帝律法的攻擊。那由小角所代表的(在啟13:1-10中則為獸所代表)攻擊的勢力,在基督教會內造成了大背道(見本書第13章)。它從第四獸中興起,在羅馬帝國傾覆之後,成了主要施行逼迫的勢力(見本書第19章)。這小角想要“改變節期和律法”。這背道的勢力在對大多數人的欺騙上十分成功。但他會在末後的審判中受懲治(但7:11,22,26)。在最後災難時,上帝會為祂的百姓出面干預,並拯救他們(但12:1-3)。

  這個預言只適合基督教內的一個勢力。只有一個宗教團體聲稱他有改變上帝律法的特權。請你注意在歷史中,羅馬天主教會當權者們所說的話:

  約在主後1400年,安迦樂(Petrus de Ancharano)說:“教皇可以改變上帝的律法。因為他的權力不是出於人,而是出於上帝。並且他在地上作上帝的代理人。他有充分的權柄捆綁或釋放他的羊。”(注42)

  這驚人的宣告,在宗教改革時期顯露出它的衝擊。馬丁路德說,在人生中引導他的是聖經,不是教會的遺傳。他的標語是,Sola scriptura──“聖經,只有聖經!”。天主教信仰最有力的護衛者艾克(John Eck)在這一點攻擊馬丁路德說,教會的權柄高於聖經。他以遵守星期日代替聖經安息日為例,向馬丁路德挑戰。艾克說:“聖經教導說,‘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等語,但是教會已用她自己的權柄,將安息日改為星期日。在這件事上你(馬丁路德)找不到聖經的依據。”(注43)

  在教皇所召集為了抵抗改革運動的天特會議上(1545-1563),雷吉歐天主教法索(Gaspare de Fosso)重提這個問題。“教會的權柄”,他說:“聖經說得最清楚,一方面,教會推薦聖經,說它們是屬乎上帝,賜給我們研讀……但在另一方面,聖經中主所教導的律法的命令,已經借著同一權柄(教會)終止。安息日,那律法中最榮耀的日子,已經改為主日……這些,還有其他類似的事情,不是由於基督的教導而終止(因為祂說,祂來是要成全律法,不是要廢掉律法),但是它們已經為教會的權柄所改變。”(注44)

  羅馬天主教會是否仍然持守同一立場?1977年版《天主教要理問答》中,有下列一系列的問答:

  問:哪一日是安息日?

  答:星期六是安息日。

  問:我們為何遵守星期日,不守星期六?

  答:我們遵守星期日,不守星期六,是因為天主教會已將星期六的嚴肅性,轉移到星期日(注45)。

  羅馬天主教的學者歐伯林(John A. O’Brien)在他的暢銷書《The Faith of Millions》中作出了這有力的結論:“既然聖經所指明的是星期六,不是星期日,那些說他們的宗教不是從教會,而是直接從聖經而來的非天主教徒,遵守星期日而不是星期六,豈不怪哉?是的,當然,這是矛盾的。”遵守星期日的習慣,他說,“是建立在天主教會的權柄上,不是建立在明確的聖經經文上。這遵守星期日的事,仍然提醒已脫離天主教會的教派思念母會。──像一個男子離家出走,仍然在口袋中放著母親的照片,或她的一束頭髮一樣。”(注46)

  聲稱具有這些特權,正應驗了預言,並幫助人認出那小角所代表的勢力來。

3.安息日的恢復

  在賽56,58章中,上帝呼召以色列人在遵守安息日上從事改革。上帝啟示未來召聚外邦人進入祂羊欄的榮耀時(賽56:8),特別將這拯救的任務與守安息為聖日的事連結在一起(賽56:1,2,6,7)。

  祂仔細地列出祂子民的各項工作。雖然他們的使命是普世性的,但這項工作乃是特別指向一批自稱為信徒,但實際上卻偏離祂命令的人(賽58:1,2)。祂用下面的話來描寫這些自稱信徒之人的使命:“那些出於你的人必修造久已荒廢之處;你要建立拆毀累代的根基。你必稱為補破口的和重修路徑與人居住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58:12-14)

  屬靈的以色列人的使命,與古代以色列人的使命相同。當那小角改變了安息日,上帝的律法就有了破口。正如被踐踏的安息日要在以色列被恢復一樣,在現今的時代,上帝所設立的安息日制度也要被恢復。上帝律法牆垣的破口要修補完好(注47)。

  完成這項恢復及闡揚律法的工作,是借著宣揚永遠的福音,及啟14:6-12的資訊而達成。基督再來之時,上帝教會的使命乃是宣講這個資訊(見本書第13章)。這個資訊要喚醒世人,籲請每一個人為審判作準備。

  那呼召人崇拜創造主的話:“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14:6,7),乃是指上帝永恆律法的第四條。它被包括在這最後的警告裏,證實了上帝特別關心要在祂複臨之前恢復那為眾人所遺忘的安息日。

  宣講這個資訊,將使普世的人陷於衝突之中。中心問題是要遵守上帝的律法及遵守安息日。面對這項爭戰,每一個人都必須決定,是遵守上帝的誡命或是順從人的命令?這個資訊會產生一批遵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人。那些拒絕的人終必接受獸的印記(啟14:9,12;見本書第13 章)。

  為了圓滿達成闡揚上帝律法並尊重祂那被蔑視的安息日的使命,上帝的子民必須在遵守安息日的事上,立下一個堅固的愛的榜樣。

三、安息日的遵守

  要“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20:8),我們就必須在一周之中思想安息日,並作好必要的準備,好以上帝所喜悅的方式去遵守。我們應該細心,不要在一周之中將自己弄得精疲力盡,以致在安息日不能參與祂的服務。

  因為安息日是一個特別與上帝交通的日子,我們已被邀請要在這一天喜樂地慶賀祂在創造及救贖中的恩慈作為,故此要避免任何會降低其神聖氣氛的事。聖經清楚地說,我們應該在安息日停止一切世俗的工作(出20:10),避免一切謀生的工作及事務(尼1:15-22)。我們要尊榮上帝,“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賽58:13)若將這一天用來取悅我們自己,參與世俗的喜好、談話及思想,或參加運動,都會使我們與創造主的交通分心,損毀安息日的神聖性(注48)。我們對安息日的關心,應該延及在我們管轄之下所有的人──我們的兒女,並為我們工作的人,甚至我們的客人與動物(出20:10),使他們也能享受安息日的福分。

  安息日於星期五晚上日落開始,於星期六晚上日落結束(見創1:5;參見可1:32)(注49)。聖經稱安息日的前一日(星期五)為預備日(可15:42)──一個為安息日準備的日子,免得任何事情破壞安息日的神聖性。在這一日,家中作飯的人應該為安息日準備食物,好讓她們在安息日神聖的時刻內歇下她們的工(見出16:23;民11:8)。

  當安息日神聖的時刻臨近時,最好讓家人或一群信徒,在星期五太陽就要下山時聚集,唱詩、禱告、讀上帝的聖言,邀請基督的靈成為受歡迎的客人。同樣的,他們也應該在星期六晚上安息日將盡時集合崇拜,祈求在未來一周上帝的臨格及引導。

  主呼召祂的子民使安息日成為可喜樂的日子(賽58:13)。他們如何作成這事呢?只有在他們學習安息日的主祂的榜樣時,他們才有希望體驗到上帝為他們在那一天所預備的真正的喜樂與滿足。

  基督經常在安息日崇拜,參與崇拜活動,並給與宗教的教導(可1:21;3:1-4;路4:16-27;13:10)。祂當然不止是崇拜而已。祂更與他人相交(可1:29-31;路14:1),花時間到戶外(可2:23),並周遊各處憐恤人行善事。無論何處一有機會,祂就醫治有病及受苦的人(可1:21-31;3:1-5;路13:10-17;14:2-4;約5:1-15;9:1-14)。

  當耶穌為減輕人痛苦的工作受人批評時,祂回答說:“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12:12)祂醫病的活動既未違犯安息日,也未廢掉安息日。然而他們確實終止了惱人的規條,這些規矩扭曲了安息日使人得喜樂與靈性更新的意義(注50)。上帝原是要安息日提升人的靈性。凡是能增進與上帝交通的活動都是適合的。那些使人在與上帝交通上分心,將安息日變成假日的活動是不合宜的。

  安息日的主邀請所有的人效法祂的榜樣。凡接受祂呼召的人,會體驗到安息日是喜樂與屬靈的筵席──天國的預嘗。他們發現,“安息日是上帝所設計用以防止靈性頹喪的。安息日一周又一周地安慰我們的良心,向我們保證,即使我們的品格還未建造完成,但在基督裏我們卻是完全的。祂在髑髏地的成就,算為我們的救贖。我們進入了祂的安息。”(注51)


 注1:John N. Andrews著《History of the Sabbath》575頁。

注2:《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一第220頁

注3:同上。

注4:J. L. Shuler著《God’s Everlasting Sign》114-116頁;M. L. Andreason著《The Sabbath》248頁;Wallenkampf著《The Baptism, Seal, and Fullness of the Holy Spirit》48頁;懷愛倫著《先祖與先知》286,287頁;懷愛倫著《善惡之爭》636,664頁。

注5:懷愛倫著《先祖與先知》286,287頁。

注6:Wallenkamp著《The Baptism, Seal, and Fullness of the Holy Spirit》48頁。

注7:同注2,第605頁。

注8:《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1239頁“Sabbath”。

注9:同上“Sabbath, Annual”。

注10:Jonathan Edwards著《The Works of President Edwards》卷四第622頁,清教徒認為星期日為基督徒的安息日。

注11:有趣的是,耶穌安息在墳墓的日子是個“大日”──因為那個安息日既是一周的第七日,又是七七節的第一個安息日。救贖工作的頂點是何等的日子!當那創始成終者再一次在完成中安息時,那創造時“是好的”,與救贖時的“成了”,一同出現。

注12:Samuele Bacchiocchi著《Rest for Modern Man》第8,9頁。

注13:同注8,“Sabbath”;參見《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七第205,206頁;參閱1896年1月7日《評閱宣報》第二頁懷愛倫撰“The Australia Camp Meeting”一文。

注14:《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7第735,736頁;參閱懷愛倫著《使徒行述》483,484頁。

注15:同注8,“Sabbath”。

注16:A. H. Strong著《Systematic Theology》408頁。

注17:懷愛倫著《先祖與先知》17,18頁。

注18:同注12,第15頁。

注19:同上19頁。

注20:懷愛倫著《教會證言》卷六原文350頁。

注21:M. L. Andreason著《The Sabbath》25頁。

注22:律法主義可定義為“想要用個人的努力賺取救恩。它是依從律法及一些規定,作為在上帝面前稱義的手段。這是錯的。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羅3:20)。”(J. L. Shuler著《God’s Everlasting Sign》90頁);Shuler繼續說:“那些斥責遵守安息日是律法主義的人,需要考慮此點:若是一個重生的基督徒不崇拜假神,並依從第一條及第三條誡命持守尊敬的態度,他就是反對靠恩得救嗎?第七條、八條、九條誡命所宣導的純潔、誠實、可靠,就是反對白白的恩典嗎?這兩個問題的回答都是不。因此同樣的,一個重生的人遵守第七日,不能稱之為律法主義,也不是與單靠恩典得救相反對。實際說來,安息日的誡命是律法中用以作為單靠恩典從罪中得救與成聖記號的唯一誡命。”(同上)

注23:同上89頁。

注24:同上94頁。

注25:同注21,105頁。

注26:同注14,420頁。

注27:同上。

注28:James Gibbons著《The Faith of Our Fathers》111,112頁;公理會的R. W. Dale說:“這是十分清楚的。不論我們如何嚴格與敬虔的遵守星期日,我們並未遵守安息日……安息日是建立在上帝一個特別的命令上。但我們卻找不著一條這樣的命令,作為人有義務遵守星期日的理由。”(R. W. Dale著《The Ten Commandmemts》100頁)。

注29: Andrew T. Lincoln撰“From Sabbath to Lord’s Day”:A Biblical, Historical and Theological Perspective》引自D. A. Carson編《From Sabbath to Lord’s Day; A Biblical, Historical, and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386頁。

注30:同上392頁。

注31:見Justin Martyr著《First Apology, in Ante-Nicene Fathers》卷一第186頁;Maxwell著《God Cares》卷一第130頁。

注32:Kenneth A. Stand編《The Sabbath in Scripture and History》137頁Bacchiocchi撰“The Rise of Sunday Observance in Early Christianity”; Bacchiocchi著《From Sabbath to Sunday》223-232頁。

注33:Socrates著《Ecclesiastical History》卷五第22章,譯載於《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2nd series》卷二第132頁。

注34:Sozomen著《Ecclesiastical History》卷7第19章,譯載於《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2nd series》卷二第390頁。

注35:Maxwell著《God Cares》卷一第131頁。

注36:Gaston H. Halsberghe著《The Cult of Sol Invictus》26,44頁;見Bacchiocchi著《Rise of Sunday Observance》139頁。

注37:Bacchiocchi著《Rise of Sunday Observance》140頁;見Bacchiocchi著《From Sabbath to Sunday》252,253頁。

注38:Maxwell著《God Cares》卷一第129頁;H. G. Heggtveit著《Illustreret Kirkehistorie》202頁,譯載於《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1000頁。

注39:《Codex Justinianus》第三卷Title12,3,譯載於Schaff著《History of Christian Church》卷三第380頁注1。

注40:Charles J. Hefele著《A History of the Councils of the Church from the Original Documents》卷二第316頁所載“老底嘉會議第29條”,參見《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885頁。

注41: Maxwell著《God Cares》卷一第129頁所引。Giovanni Domenico Mansi編《Sacrorum Conciliorum》卷九第919檔;部分引述於Andrews著《History of the Sabbath and First Day of the Week》374頁。

注42:《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680頁。

注43:John Eck著《Enchiridion of Commonplaces Against Luther and Other Enemies of the Church》13頁。

注44:同注42,887頁載Gaspare [Ricciulli] de Fosso著“Address in the 17th Session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Jan 18, 1562 in Mansi,《Sacrorum Conciliorum》vol. 33, 529,530頁。

注45:Peter Geiermann著《The Convert’s Catechism of Catholic Doctrine》50頁。

注46:John A. O’Brien著《The Faith of Millions》400,401頁。

注47:參閱懷愛倫著《善惡之爭》470-472頁。

注48:懷愛倫著《信息選粹》卷三第258頁。

注49:在聖經中,如在創造故事中所清楚說明的,日子的界限是從日落至日落。見利23:32。

注50:基督的榜樣,是否要基督教的醫院每週七日都營業,不供給醫院職工安息日的休息呢?鑒於醫院職工的需要,懷愛倫說:“救主借著祂的榜樣已經為我們指明,在這一天,解除痛苦是可以的。但是醫生與護士,不應從事不必要的工作。那可以等候的一般性治療與手術,應該留到第二天去做。要讓病人知道,醫生必須有一天休息。”(《醫藥服務》214頁)

  在安息日所收醫藥費用應放在一旁,作為慈善工作用。懷愛倫寫道:“可能需要將聖安息日的時間用為解除人的痛苦。但是如此工作所收的費用,應放入主的府庫中,用為幫助那需要醫藥技術,但無力付醫藥費的窮人。”(同上216頁)

注51:George E. Vandeman著《When God Made Rest 》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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