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得救的經驗

上帝因祂無限的慈愛與憐憫,使那無罪的基督為我們成為罪,為要使我們在祂裏面成為上帝的義。我們在聖靈引導下,就會感覺自己的需要,承認自己罪孽深重,悔改我們的罪愆,並相信耶穌為主、為基督、為代罪者、為我們的榜樣。這種領受救恩的信心,乃得自上帝聖言的大能,為上帝恩典所賜。借著基督,我們被稱為義,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從罪的轄制中得釋放。借著聖靈,我們重生並成為聖潔。聖靈更新我們的心意,將上帝愛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我們蒙賜能力度聖潔的生活。我們常在祂裏面,就與祂神聖的性情有分,並在現今和審判的時候,都有得救的保證。
  ──基本信仰第十條

數世紀之前,《黑馬牧人》(the Shepherd of Hermas)裏記載他夢見一個滿臉皺紋的長壽老婦人。在他的夢中,她開始隨時間的流逝而改變。她的身體仍然蒼老,頭髮斑白,但她的臉看來年輕些了。最後,她竟然恢復了她的青春。

  杜倫斯(T.F.Torrance)將這婦人比作教會(注1)。基督徒不能靜止不前。基督的靈若在他們裏面施行統治(羅8:9),他們就處在不斷改變的過程之中。

  保羅說:“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5-27)這樣的潔淨乃是教會的目標。因此,那組成教會的信徒可以見證說:“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4:16)“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象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這種變化,乃是最終內在的五旬節(譯者注:意指經歷聖靈的沛降與更新)。

  整本聖經形容信徒的經驗──救恩、因信稱義、成聖、潔淨和救贖──都是講到:(1)已經成就的、(2)現今明白的、(3)將來會被瞭解的。明白這三方面,能抒解我們在強調因信稱義和成聖時的緊張氣氛。因此本章分為三個主要段落來討論信徒的過去、現在和將來。

一、得救的經驗與過去

  僅僅具有關於上帝以及祂的愛和善舉的資料性知識仍然不夠。離開基督,想在自己裏面發展良善,效果是剛剛相反。那達于心靈深處的得救經驗完全來自上帝。基督講到這項經驗時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3:3,5)

  只有借著耶穌基督,人才能經驗得救。“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

  得救的經驗,牽涉到悔改、認罪、赦免、稱義與成聖。

1.悔改

  耶穌在釘十架前不久,應許祂的門徒賜下聖靈,聖靈“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藉以啟示祂。到了五旬節,聖靈的確使人相信他們需要一位元救主。他們問,他們應當如何行,彼得回答說:“要悔改”(徒2:37,38;3:19)。

  (1)何謂悔改

  悔改一詞,是從希伯來文nocharn譯出,意為“抱歉”或“悔改”。希臘文中的對等字是metanoeo,意為“改變心意”、“感覺悔恨”、“悔改”。真實悔改的結果是,在對上帝及對罪的態度上,有了根本的改變。上帝的靈會使那些接受祂的人,感覺到上帝的公義以及他們自己迷失的境況,因而感知罪的嚴重性。他們經驗悲傷與有罪感。他們認識到那真理:“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他們清楚承認每一樣罪。借著使用意志力,他們完全降服在救主腳前,離棄他們的罪行。這樣的悔改就在人的轉變中達到頂點──罪人轉向上帝(希臘文epistrophe,意為“轉向”,參見徒15:3)(注2)。

  大衛從他的姦淫及殺人罪中悔改是一個鮮活的實例,說明了這項經驗如何為得勝罪惡而鋪路。他被聖靈感動,就厭惡他的罪,為他的罪悲傷並祈求潔淨:“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51:3,4)“上帝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抺我的過犯!”(詩51:1)“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51:10)大衛後來的經驗證明了,上帝的赦免不僅使罪得救,還能救罪人脫離罪惡。

  雖然悔改在赦罪之前,但罪人不能借著悔改,使自己配受上帝的福分。實際說來,罪人甚至不能在自己裏面造成悔改──那是上帝的恩賜(徒5:31;羅2:4)。聖靈吸引罪人到基督的跟前,為了使他可以尋得那種刻骨銘心為罪憂傷的悔改。

  (2)悔改的動機

  基督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當我們感受到基督受死使我們稱義,救我們脫離死刑時,我們的心就會融化、降服。試想一個等候死刑的囚犯忽然得到赦免時的感覺。

  悔改的罪人在基督裏不僅罪得以赦免,還被宣判無罪──被稱為義。他不配,也無法賺取這樣的待遇。正如保羅指出,當我們還是軟弱、有罪、不敬虔及與上帝為敵之時,基督就為我們稱義而死(羅5:6-10)。沒有什麼比感受到基督赦罪之愛更能感動人心的了。當罪人思想這展現在十字架上的神聖大愛時,他們就獲得所可能有的,最強烈的悔改動機了。這就是那領我們悔改的上帝的恩慈(羅2:4)。

2.稱義

  上帝因祂無限的慈愛與憐憫,使基督──就是“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林後5:21)借著相信耶穌,心靈就被祂的靈所充滿。借著這同一個信心,就是上帝恩典所賜的信心(羅12:3;弗2:8),悔改的罪人被稱為義(羅3:28)。

  稱義一詞,譯自希臘文dikaioma,意為“公義的要求、行為”、“法規”、“司法判決”、“公義的行為”。Dikaiosis則表示“稱義”、“伸冤”、“宣判無罪”。動詞dikaioo,意為“宣稱為義,或待之如義”、“判為無罪”、“被稱為義”、“被釋放、被淨化”、“稱義”、“伸冤”、“行公義”等。這些都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楚地瞭解這個詞(注3)。

  一般說來,在神學上的稱義,乃是“藉以宣稱悔改的罪人為義,或視其為義的上帝的作為。稱義為定罪的反面(羅5:16)。”(注4)這項稱義的基礎並不是我們的順從,而是基督的順從,因為“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就成為義了。”(羅5:18,19)祂將這項順從賜給了那些“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4)的信徒。“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多3:5)

  (1)信心與行為扮演的角色

  許多人錯誤地相信,他們在上帝面前的立場,是以他們的好行為或壞行為為准。保羅論到人在上帝面前如何稱義時,毫不含糊地說:“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腓3:8,9)他指出亞伯拉罕因“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創15:6)。他稱義是在未受割禮之前,不是因為受割禮(羅4:9,10)。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何種信心?聖經顯明,“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里去。”(來11:8-10;參閱創12:4;13:18)他對上帝有一種活潑真實的信心,在他的順從上表現了出來。他被稱為義,就是以這項活潑的信心為基礎。

  使徒雅各曾警告我們另一種對因信稱義的誤解:人可以沒有相稱的行為而稱義。他指出,若無行為,就不可能有真實的信心。正如保羅一樣,雅各也用亞伯拉罕的經驗,說明他的論點。亞伯拉罕將他的兒子以撒獻為祭,以此表現出他的信心(雅2:21)。雅各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

  亞伯拉罕的經驗顯示出,行為是與上帝有了真實關係的證據。所以那導致稱義的信心,乃是那種有行為的活潑的信心(雅2:24)。

  保羅與雅各在因信稱義上的意見是一致的。保羅論到想借行為稱義的錯謬,而雅各則論說那沒有相稱的行為也可稱義的論調也同樣危險。行為與死的信心都不能導致稱義。唯有那能使人生髮仁愛的真實信心(加5:6),才能使稱義得以實現。

  (2)稱義的經驗

  借著在基督裏的信心而稱義,祂的義就歸給了我們。因為基督作了我們的代罪者,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正常化了。保羅說:“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林後5:21)身為悔改罪人,我們會經驗到完全與充分的赦免。我們就與上帝和好了!

  撒迦利亞所見大祭司約書亞的異象,美妙地說明了稱義的事。約書亞站在上帝的使者面前,穿著那象徵為罪所玷污的污穢衣服。他站在那裏時,撒但要求他被定罪。撒但的控告沒有錯──約書亞不配被宣判無罪。但是,上帝依祂神聖的慈憐,卻斥責撒但說:“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亞3:2)這不是我的寶貝,我用特別的辦法保存的麼?

  主命令立刻脫去他污穢的衣服,並宣告說:“我使你脫離罪孽,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亞3:4)我們慈愛滿有憐憫的上帝,將撒但的控告撇在一旁,稱那顫驚的罪人為義,將基督的義袍穿在他身上。正如約書亞污穢的衣服代表罪,那新的義袍則代表信徒在基督裏的新經驗。在稱義的過程中,那已承認及蒙赦免的罪,就轉移到那聖潔的上帝之子、擔當罪孽的羔羊身上。“但是那不配的、悔改的信徒所穿上的,是歸給他的基督的義。這項衣服的交換,這項神聖拯救的交易,就是聖經中因信稱義的教義。”(注5)這稱義的信徒,便經驗了罪得赦免及從罪中得以潔淨。

3.結果

  悔改與稱義的結果如何?

  (1)成聖

  “成聖”一詞是譯自希臘文hagiasmos,意為“聖潔”、“奉獻”、“成聖”。其動詞hagiazo,則為“使聖潔”、“奉獻上”、“使成聖”、“分別出來”。希伯來文的對等字是qadash,意為“從俗用分別開來”(注6)。

  真實的悔改與稱義領人成聖。稱義與成聖乃是緊密關聯的(注7),是不同的兩回事,卻是連結在一起的。它們代表救恩的兩方面:稱義是上帝為我們作成的,成聖則是上帝在我們裏面作成的。

  稱義與成聖都不是出於行為或功勞。二者都是由於基督的恩典與公義。“我們所藉以稱義的,乃是白白歸於我們的;我們所藉以成聖的義,乃是基督授與我們的。前者是我們得進天國的權利,後者是我們進入天國的資格。”(注8)

  聖經所說成聖的三方面是:(1)信徒過去已成就的行為;(2)信徒如今所經驗的過程;(3)基督複臨時信徒所經驗的最後結果。

  關於信徒的過去,在稱義的同時,信徒便“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上帝的靈”(林前6:11)成聖了。他或她就成為一個“聖徒”。此時這新信徒就得贖,完全屬於上帝。

  由於上帝的聖召(羅1:7),信徒被稱為聖徒,那是因為他們在基督裏(腓1:1;約15:1-7),而不是因為他們已經達到無罪的狀態。得救乃是現在的經驗。保羅說:“他便救了我們,……乃是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將我們分別出來,奉獻給一個聖潔的目的,與基督同行。

  (2)收納為上帝家裏的人

  新信徒同時領受了兒子的心。上帝收納他們為祂的兒女。那就是說,信徒已是大君王的兒女。祂已立他們為祂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8:15-17)。這是何等的特權、尊榮與喜樂!

  (3)得救的把握

  稱義也帶來信徒已蒙悅納的保證,它帶來現今與上帝再團圓的喜樂。無論人過去的生活如何罪惡滔天,上帝赦免一切的罪,我們不再在律法的咒詛與定罪之下。救贖已成為事實:“我們借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1:7)

  (4)開始得勝的新生活

  認識救主的寶血遮蓋了我們有罪的過去,就會為我們的靈、魂、體三方面帶來醫治。罪疚可以消除,因為在基督裏全都獲得赦免,都是新的了。借著祂每天賜下的恩典,基督就開始將我們改變成上帝的形像。

  當我們在祂裏面信心增長時,我們所得的醫治與變化也隨之進步。祂賜給我們愈來愈多勝過黑暗權勢的勝利。祂勝過世界,就保證了我們會從罪的奴役中得釋放(約16:33)。

  (5)永生的恩賜

  我們與基督的新關係,就會帶來永生的恩賜。約翰肯定地說:“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我們有罪的過去已不再是問題;借著內住的聖靈,我們可以享受救恩的福分。

二、得救的經驗與現在

  借著基督的寶血,帶來了潔淨、稱義、成聖,信徒成了“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1.成聖生活的呼召

  得救包括度一種以基督在髑髏地的成就為基礎的成聖的生活。保羅呼召信徒度一種獻身與聖潔及道德的生活(帖前4:7)。為了使他們能經驗成聖,上帝賜給信徒“聖善的靈”(羅1:4)。保羅說:“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借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弗3:16,17)

  信徒既是新造的人,就有新的責任。保羅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致于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致于成聖。”(羅6:19)現在他們要在聖靈裏生活(加5:25)。

  聖靈充滿的信徒,“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羅8:4)他們已經變化,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借著聖靈上帝住在裏面,他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8:9)

  聖靈充滿的生命,最高的目標乃是得上帝的喜悅(帖前4:1)。保羅說:成為聖潔是上帝的旨意。所以要“遠避淫行”(帖前4:3),並且“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上帝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6,7)

2.內在的改變

  基督複臨時,我們的身體會改變。這必朽壞的、必死的身體,會變成不死的(林前15:51-54)。但是我們的品格必須變化,準備基督複臨。

  品格變化牽涉到上帝形像的心、靈兩方面,就是那天天要更新的“內心”(林後4:16;羅12:2)。這樣,像那《黑馬牧人書》故事中的老婦人一樣,教會正變得愈來愈年輕──每一個完全奉獻的基督徒,都正在榮上加榮的改變,直到基督複臨時,他或她按上帝形像的變化就會完成。

  (1)基督與聖靈的參與

  唯有創造主能完成改變我們生命的創造大工(帖前5:23)。但是我們若不參與,祂就不會如此行。我們必須將自己置於聖靈工作的管道中,那是我們借仰望基督就能作成的。當我們默想基督的生平時,聖靈就會恢復我們靈智體的官能(多3:5)。聖靈的工作包括啟示基督,及恢復我們身上基督的形像(羅8:1-10)。

  上帝要住在祂子民裏面,因為祂曾經應許“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林後6:16;參閱約壹3:24;4:12)。所以保羅能夠說:“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2:20;約14:23)。創造主天天住在信徒裏面,就能有內在的復蘇(林後4:16),更新其心意(羅12:2;腓2:5)。

  (2)與神聖的性情有分

  基督“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保證賜下祂神聖的大能,以完成我們品格的改變(彼後1:4)。這樣獲得上帝的大能,就讓我們可以殷勤地“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1:5-7)“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彼得說:“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閑懶不結果子了。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彼後1:8,9)

  a.只能借著基督

  那將人變化為創造主形像的,乃是披戴或分享基督(羅13:14;來3:14),“聖靈的更新”(多3:5)。這乃是上帝的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約壹4:12)。是一種類似上帝兒子成為肉身的奧秘。正如聖靈使神聖的基督能分享人性,聖靈也使我們能有分於神性。這種神性的分享,能更新我們裏面的人,在一個不同的水準上使我們像基督。基督成為人,但信徒不會成為神,只是在品格上像上帝。

  b.不斷增長的過程

  成聖乃是不斷進步的。借著禱告及研讀聖經,我們便在與上帝的團契中不斷地成長。

  僅僅腦子了解救恩計畫仍然不夠。基督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6:53-56)

  祂話中之意生動地表達了信徒必須吸收基督的話。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參見太4:4)

  品格是由心靈吃喝進去的東西所組成。當我們消化生命的糧時,我們就會變化成為基督的形像。

  (3)兩種變化

  主後1517年,就是馬丁路德將他的95條論文釘在德國威登堡教堂門上的那一年,拉斐爾(Rafael)在羅馬開始畫他那幅基督變像的名畫。這兩件事有一些共同點。路德的行動產生了基督教。拉斐爾的畫,雖然無意,但卻表現了宗教改革的精神。

  在這幅畫中,基督站在山上,那被鬼附的人在山谷期待地仰望著祂(可9:2-29)。兩組門徒──一組在山上,一組在山谷中,描寫出兩種類型的基督徒。

  山上的門徒要留在基督身邊,似乎對山谷下的需要漠不關心。好多世紀以來,許多人在山上建造,遠離世人的需要。他們的經驗是只有禱告而無工作。

  在另一方面,山谷中的門徒們則是有工作而無禱告──他們趕鬼的努力沒有成功。許多人都是落在為他人工作而無禱告,或是落在禱告甚多但未為他人工作的陷阱中。這種基督徒都需要在他們身上恢復上帝的形像。

  a.真實的變化

  上帝盼望將墮落的人改變成祂的形像,是借著改變他們意志、心思、欲望及品格。聖靈帶給信徒一個完全不同的展望。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如今構成了他們的生活方式──即或他們在基督複臨之前仍然是必朽壞、必死的人。

  我們若不拒絕祂,基督“必能使我們的思想和目的與祂一致,使我們的心志與意念也合乎祂的旨意,以致在我們順從祂的時候,無非是在履行自己的意願而已。這樣,我們受了鍛煉而成為聖潔的意志,就必以從事祂的工作為最大的喜樂。”(注9)

  b.兩個目標

  基督登山變像,顯示了另一個強烈的對比。基督變了像,但是以某種意義說,山谷中的男孩子也變了像。那個男孩子變成了魔鬼的形像(見可9:1-29)。從此我們清楚看見兩個相反的計畫──上帝恢復我們的計畫與撒但毀壞我們的計畫。聖經說,上帝能“保守我們不失腳”(猶24)。但在另一方面,撒但則盡一切所能,保持我們在墮落的狀態之中。

  生命關係到經常的改變,無中立地帶。我們若不是更高貴,就是更墮落;我們不是義的奴僕,就是罪的奴僕(羅6:17,18)。誰佔有了我們的心靈,誰就佔有了我們。若是借著聖靈,基督佔有了我們的心靈,我們就必變成為像基督的人……聖靈充滿的生命會“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4,5)但若是沒有基督,就會使我們與生命的源頭及改變斷絕,使我們無法避免最終的毀滅。

3.基督的完全

  聖經中所說的完全是什麼?如何才能獲得?

  (1)聖經所說的完全

  聖經中譯為完全的原文,希伯來文是tam或tamim,意為“完全”、“正當”、“平安”、“健康”、“健全”、“無可指責”。希臘文是teleios,一般的意思為“完全”、“完美”、“完全長大”、“成熟”、“完全發展”、“已達目的”(注10)。

  舊約用在人身上時,這個詞是相對的意思。挪亞、亞伯拉罕、約伯,都曾被描寫是完全、無可指責的人(創6:9;17:1;22:18;伯1:1,8),但他們都有不完全之處(創9:21;20章;伯40:2-5)。

  在新約中,“完全”常描寫那些成熟的人,曾依他們所有的最大亮光而生活,他們靈、智、體三方面的力量,都達到了最大的潛能(參閱林前14:20;腓3:15;來5:14)。基督說,正如上帝在祂無限、絕對的領域中完全一樣,信徒也要在他們有限的領域中完全(太5:48)。在上帝眼中,一個完全的人,是一個將心靈與生命完全奉獻的人。他們崇拜上帝、服事上帝,在上帝的知識上不斷增長,並且借著上帝的恩典,完全依照他領受的亮光生活,而同時在得勝的生活中喜樂(參閱西4:12;雅3:2)。

  (2)基督裏充分的完全

  我們如何能成為完全?聖靈將基督的完全帶給我們。借著信心,基督完美的品格就成為我們的。人永遠不能說他憑自己有這種完全,而視其為與生俱來或屬乎他們自己的。完全乃是上帝的恩賜。

  離了基督,人無法獲得公義。祂說:“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15:5)上帝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

  在基督裏,這些資質就構成我們的完全。祂一次就永遠完成了我們的成聖與救贖。沒有人能在祂所完成的工作上再加添什麼。我們赴婚筵的禮服或義袍,是由基督的生、死與復活製作的。如今聖靈將那已經完工的產品,在基督徒的生活中顯露出來。如此,“上帝一切所充滿的”,就能充滿我們(弗3:19)。

  (3)邁向完全

  在這些事情上,身為信徒的我們扮演著什麼角色呢?借著內住的基督,我們長大,在靈性上成熟。借著上帝賜給教會的各種恩賜,我們可以發展“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我們需要長大,超越我們屬靈孩童時代的經驗(弗4:14),超越基督徒經驗的基本真理,邁向為成熟基督徒所預備的“乾糧”(來5:14)。保羅說:“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6:1)他說:“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上帝。”(腓1:9-11)

  成聖的生活並非一種沒有困難與障礙的生活。保羅勉勵信徒說:“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但是他也加上鼓勵的話說:“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

  他說,你們要“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來3:13,14;太24:13)

  聖經警告說:“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恐懼戰驚等候審判。”(來10:26,27)

  這些教訓清楚地顯明,“基督徒需要的不僅是法律觀點上的稱義與成聖。雖然得救總是借著信心,但他們還需要品格的聖潔。進入天國的權利全靠基督的義。但上帝的救恩計畫除了稱義之外,這項權利還提供了借著基督住在裏面而有的進入天國的資格。這項資格必須在人的道德品格上顯明,證明拯救已經發生。”(注11)

  以人的說法,這是什麼意義呢?要在每一個發展的階段都過完全成聖的生活,一定要不斷的禱告。“因此,我們……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上帝。”(西1:9,10)

4.每日稱義

  聖靈充滿、度成聖生活(由基督佔有)的每一信徒,有每天不斷稱義(由基督賦與)的需要。我們有此需要,因為我們有明知而犯的罪以及無意中犯的過錯。大衛因深知人心充滿罪惡,就為他“隱而未現的罪”祈求赦免(詩19:12,參閱耶17:9)。上帝特別講到信徒的罪時,向我們保證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2:1)

三、得救的經驗與未來

  我們的得救,在我們復活或變化升天得榮耀時,便充分地完成了。借著得榮耀,上帝將祂自己輝煌的榮耀與蒙贖之人分享。這是我們每一個上帝兒女所期待的。保羅說:“我們……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羅5:2)

  基督複臨時,當基督“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拯救他們”(來9:28)時,得救就完成了。

1.成聖與得榮耀

  基督住在我們心內,乃是將來得救的條件之一──我們這必死的身體得榮耀。保羅說:“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1:27),又在其他的地方解釋說:“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借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保羅向我們保證說:“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帖後2:13,14)

  在祂裏面,我們已經在天上寶座的殿堂裏(西3:1-4)。那些“於聖靈有分”的人,實際上就是覺悟了來世的權能(來6:4,5)。借著思想主的榮耀及注目基督吸引人的完美品格,我們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3:18)──我們正在為基督複臨時所要經驗的變化作準備。

  我們最終的得贖與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是在將來。保羅說:“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眾子顯出來。”又說:“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19,23;參閱弗4:30)

  在“萬物復興的時候”(徒3:21),這件大事就發展到高潮了。基督稱之為“復興的時候”(太19:28)。那時,受造之物要“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8:21)

  聖經的觀點,一方面說收納為兒女及救贖……或得救……“已經”完成,但另一方面卻說,還沒有完成,這使一些人感到困惑。研究基督救主工作的全部範圍,就能找到答案。“保羅講我們現今得救,是與基督第一次的降臨有關。在那歷史性的十字架、復活及基督天上的服務中,我們的稱義、成聖,已經一次永遠的完成了。但是,對於我們將來的得救及身體得榮耀,保羅認為與基督的複臨有關。

  為此之故,保羅可以同時說,以過去基督的十字架與復活而言,“我們已經得救,”但以將來基督複臨救贖我們的身體來說,“我們還未得救”。”(注12)

  因強調我們現今的得救以致於排斥將來的得救,會造成對基督完全的救恩的不幸誤解。

2.完全與得榮耀

  一些人錯誤的相信,將來得榮耀時所將帶來的完全,現今已經可以得著。但是保羅──那位完全獻身屬上帝的人,在他一生就要結束論到自己時,他寫到:“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2─14)

  成聖乃是終生的過程,如今只有在基督耶穌裏才能完全。但是基督複臨時,我們的生命終會全面變化成上帝的形像。保羅警告說:“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需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以色列的歷史,大衛、所羅門、彼得的生平,對一切人都是嚴重的警告。“只要生命尚存,就需要以一項堅定的宗旨,防備我們的情欲與嗜好。內心有腐化,外面有試探。上帝的工作在何處進步,撒但就會計畫安排環境,使試探帶著強烈的力量臨到人。除非我們倚靠上帝,將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就沒有一刻是安全的”(注13)。

  我們最後創新性的改變,是在我們成為不朽壞和不死的時候,是在聖靈完全恢復那原先創造的時候。

四、上帝接納我們的基礎

  像基督那樣的品格素質或無瑕疵的品行,都不是上帝悅納我們的基礎。拯救我們的義,來自那位義者耶穌,並借著聖靈傳給我們。對於基督公義的恩賜,我們不能加上什麼,只能接受。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一個義人(羅3:10)。人自己的義,只是污穢的衣服(賽64:6;參見但9:7,11,20;林前1:30)(注14)。

  甚至我們在響應基督拯救大愛時所行的,也不能成為上帝悅納我們的基礎。悅納是與基督的作為一致的。聖靈將基督帶給我們時,就是將悅納帶給我們。

  我們獲得悅納是基於基督使我們稱義的公義?或是基於使我們成聖的公義?或是二者都是?加爾文(John Calvin)指出,“正如基督不能分割一樣,這兩樣,我們所理解在祂裏面結合在一起的稱義與成聖,也是不可分割的。”(注15)必須以整體的角度看基督的工作。避免因試圖詳細區分稱義與成聖之間的差異,而對這兩個名詞作任何臆測,這是十分重要的,“在因信稱義這等重大的問題上,為何要比聖靈所指示的更詳細呢?”(注16)

  正如太陽的光和熱不可分割,卻各自有特別的功能一樣,基督也是如此。祂既是我們的義,也是我們的聖潔(林前1:30)。我們在祂裏面不僅完全稱義,也在祂裏面完全成聖。

  聖靈將髑髏地的“成了”帶進我們裏面,將上帝唯一悅納人的經驗賜給我們。這十字架上的“成了”,使其他一切人想獲得悅納的企圖有了疑問。聖靈將釘十字架的那位帶進我們裏面時,就將上帝唯一悅納我們的根據帶給了我們,並給我們真實的得救權利與資格。


 注1:T. F. Torrance著《Royal Priesthood》48頁。

注2:見《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八“Conversion;Repent, Repentence”235,933頁。

注3:W. E. Vine著《An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ment Words》284-286頁,William F. Arndt與F.Wilbur Gingrich合編《A Greek 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196頁

注4:《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八Justification”,635頁。

注5:La Rondelle著《Christ Our Salvation》47頁。

注6:《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八“Sanctification”,979頁

注7:同上。

注8:懷愛倫著《告青年書》19頁。

注9:懷愛倫著《歷代願望》678頁。

注10:《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八“Perfect, Perfection”,864頁。

注11:同注5,77頁。

注12:同上89頁。

注13:《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二第1032頁懷愛倫注。

注14:懷愛倫在“基督,我們的大祭司”的評注中說:“宗教的崇祀、祈禱、讚美、悔改、罪人的認罪,如同馨香從真實信徒升到天上聖所。但是經過了敗壞的人性管道,它們受到如此的污染,除非為血潔淨,在上帝那裏就毫無價值。它們升上去時並非無玷污的純潔。除非那位在上帝右邊的代求者,用祂自己的公義潔淨與奉獻,就不會蒙上帝悅納。地上所有會幕所燒的香,都必須以基督潔淨的血滴滋潤”《Selected Messages》,卷一第344頁。

注15:Calvin著《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第三冊,11,6。

注16:《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6第1072頁懷愛倫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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