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上帝的聖言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相信~聖經,新約聖經及舊約聖經,乃是寫下的上帝的聖言。由上帝所默示,借著聖潔的神人被聖靈感動說出及寫成。在這項聖言中,上帝將得救所需的知識賜給人。聖經是上帝旨意之無誤的啟示。它是品格的標準,經驗的試金石,是各項教訓之權威性的顯示,並是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之忠實的記錄。
—基本信仰第一條

第一章 上帝的聖言

世上沒有一本書,像聖經那樣為人所愛,又受人譴責的了。有人為聖經而死,有人為聖經而施殺害。它激發了人最偉大、最高貴的作為,但又同時為了人那最敗壞、最卑劣的行為而受人責怪。多次仗爭為聖經而打,許多革命孕育於聖經篇頁之中。其中的理念傾倒了王國。各種觀點的人──從解放神學家至資本家,從法西斯主義者至馬克斯主義者,從獨裁者至解放者,從和平主義者至黷武主義者──都從其中尋找支持,以證明其所行為正當。

但是聖經的獨特性還不出於它那無與倫比之政治的、文化的、及社會的影響力,而是出於它的源頭,並它的主題。它是那獨一無二的神人,上帝的兒子,世人的救主,耶穌基督的啟示。

神聖的啟示

  雖然自古至今有人懷疑上帝的存在,但是許多人都曾有把握的見證說上帝存在,並說祂曾顯示祂自己。上帝如何顯示祂自己?在上帝的啟示中,聖經如何發揮它的功能呢?

一般啟示

  從歷史、人類行為、良心、及大自然所得對上帝品格的洞見常被稱為“一般啟示”,因為它是人人都可得著,並訴諸於人的理性的。

對無數的人說,“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19:1)日光、雨露、山嶽、溪流,都見證著一位慈愛的創造主。“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有人在朋友、家人、夫妻、父母子女之間愉快的關係及不尋常的愛裏,看到那位關愛世人之上帝的證據。“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賽66:13)“父親怎樣憐惜祂的兒女,耶和華也照樣憐惜敬畏祂的人。”(詩103:13)

但是那見證有一位慈愛創造主的同一陽光也能將地土化為焦野,帶來饑荒。那同一雨水,也可變為洪流,使多人全家滅頂。那同一高山也可崩裂,坍塌──讓人粉身碎骨。而人際關係常含有妒忌、忿怒、甚至仇恨而導至殺人。

圍繞著我們的世界發出混雜的訊號,引起的問題與回答的問題同樣多。它顯示了善惡之爭的存在,但卻未解釋此項善惡之爭如何發生,爭仗的是誰,為何爭仗,或誰是最後的得勝者。

特別啟示

  罪惡借著減弱我們對上帝見證的暸解力,限制了上帝的自我顯示。上帝在愛中就賜給我們一種有關祂自己的特別啟示,藉以幫助我們解決這些問題。祂借著新約聖經與舊約聖經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將祂自己啟示給我們,使我們對祂慈愛的品格,不再有任何問題。祂先借著眾先知賜下祂的啟示,以後則借著耶穌基督,親自賜下祂最終的啟示。(來1:1,2)

聖經包含了講說有關上帝真理的論說,也將祂作為一位活神啟示出來。這兩方面的啟示都是必要的。我們需要借著耶穌基督認識上帝(約17:3),也需要認識在耶穌裏的真理(弗4:21)。借著聖經,上帝就打破了我們思想、心靈、及屬靈的限制,將渴望拯救我們的熱切之情傳給我們。

聖經的焦點

  聖經啟示上帝並顯露出人的真相。它顯露出我們的困境,並啟示出上帝的解決之道。它描寫我們是失喪的人,遠離上帝,並啟示耶穌正是那來尋找我們,帶我們歸回上帝的一位。

耶穌基督乃是聖經的中心。舊約聖經推介上帝的兒子是彌賽亞,是世人的救贖主;新約聖經則啟示祂是耶穌基督,是救主。聖經每一頁,或借著象徵的表號,或借著實際,都是在啟示祂的品格或作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上帝品格的最終啟示。

十字架構成最終的啟示,乃是因為它將兩個極端放在一起:人那詭秘的邪惡,與上帝無窮的愛。還有什麼能幫助我們更能認識人多麼容易犯錯?還有什麼更能顯明罪惡?十字架顯明了一位容許自己獨生子被殺的神。這是何等的犧牲?祂還能賜下什麼更大的愛的啟示呢?誠然,聖經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祂置身在這宇宙戲臺的中心。祂在格挖利的勝利,不久將在罪惡的消除上達于完滿。神人將再度合一。

上帝之愛的主題,尤其是基督在格挖利犧牲中所顯示的愛──這宇宙中最偉大的真理──乃是聖經的中心。故此所有主要的聖經真理,都應從這樣的角度去研讀。

聖經的作者

  聖經對人之信仰及行為之權威性,出於它的根源。寫聖經的人看聖經與其它的文學作品炯然有別,他們稱之為“聖”經(羅1:2;提後3:15)、“聖言”(羅3:2;來5:12)。

聖經的獨特基於它的根源。寫聖經的人說他們的資訊不是出於他們自己,而是從上帝那裏領受的。他們之所以見到他們所傳講的真理,乃是出於上帝的啟示(參見賽1:1;摩1:1;彌1:1;哈1:1;耶38:21)。

這些寫聖經的人,指說藉先知向人傳話的乃是聖靈(尼9:30;撒7:12)。大衛說:“耶和華的靈借著我說,祂的話在我口中。”(撒下23:2)以西結寫道:“靈就進入我裏面”,“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靈將我舉起”(結2:2;11:5,24),還有彌迦也作見證說:“我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彌3:8)

新約聖經承認,聖靈在寫成舊約聖經中所扮演的角色。耶穌說,大衛曾受聖靈的感動(可12:36),保羅相信,聖靈曾藉以賽亞說話(徒28:25),彼得則告訴人說,聖靈不是只領導少數的先知,而是領導眾先知(彼前1:10,11;彼後1:21)。很多時候寫聖經的人完全消失成了幕後人物,聖靈是公認的唯一真正的作者。“聖靈有話說……”“聖靈用此指明……”(來3:7;9:8)。

寫新約聖經的人也承認聖靈是他們資訊的來源。保羅解釋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提前4:1)約翰曾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啟1:10)而耶穌也是借著聖靈差遣祂的門徒(徒1:2;參閱弗3:3-5)

這樣,上帝以聖靈的身分借著聖經啟示了祂自己。祂寫聖經,不是用祂自己的手,而是用了別人的手,在一千五百多年中,約用了四十雙別人的手。既然是聖靈上帝默示寫聖經的人,因此,上帝乃是聖經的作者。

聖經的默示

  保羅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3:16)譯成“默示”之希臘文原文 theopneustos 之字義為“上帝吹氣”。上帝將真理吹進人的心裏,人再用聖經的話將之表達出來。這樣,默示就是上帝傳達祂永恆真理的一項過程。

默示的過程

  上帝的啟示,是默示給受聖靈感動的“先知”(現代中文譯本彼後1:21)。這些啟示表達在人的語言中,有人的語言的限制與不完全。但是,它們仍是上帝的證言。上帝是感動人──不是逐字的默示。

先知們是否完全被動,像答錄機一樣,將所錄的再放出來呢?在某些情況下,上帝曾吩咐寫聖經的人精確的傳達上帝的話。但在大多數情形下,上帝叫他們盡力去描寫所見所聞。在後者情況下,寫聖經的人則採用他們自己的文體與風格。

保羅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林前14:32)真實的默示並不抹殺先知的個性、理性、德性或人格。

以某種程度說,摩西與亞倫的關係,可以說明聖靈與寫聖經之人的關係。上帝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上帝,你的哥哥亞倫是替你說話的。”(出7:1,參閱4:15,16)摩西將上帝的資訊告訴亞倫,亞倫再用他自己的話語與風格將之傳達給法老。寫聖經的人傳達上帝的命令、思想、理念時,也是同樣用他們自己語言的風格。因為上帝用此種方式與人交通,故此,聖經各卷書的辭彙彼此各異,反映各聖經作者的教育裎度與素養。

聖經“並非上帝思想與表達的模式。人必常常說,這樣的表達不像上帝。但是上帝並未將自己放在話語、邏輯、與修辭學中椄受試驗。寫聖經的人只是上帝的秘書,並非上帝的筆。”(注一)“靈感並未作用在人的話語,或他的表達上,而是感動他那個人,使他在聖靈的影響下,文思洶湧。但是那些話語中留下了各人思想的痕跡,上帝的思想因此被沖淡了。人的願望、思想與上帝的旨意、思想相結合,人所發表的話就這樣成了上帝的聖言。”(注二)

但有一次,上帝也講說,也寫出精確的字,就是十誡。它們非人的作品,乃是上帝的作品(出20:1-17;31:18;申10:4,5)。但雖然它是上帝的作品,它也仍然受著人類語言的限制。

這樣,聖經是用人類語言所表達的神聖的真理。試想教嬰兒學量子物理學,這就是上帝要將神聖真理傳給有罪的、受限制之人時所面臨的那種困難。由於我們的有限,而使上帝所能傳給我們的資訊受到了限制。

由神成為人的耶穌與聖經之間有著相似之點。耶穌是神人的結合,神性與人性結合為一。聖經同樣也是神人的結合。“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4)這話論到基督,也同樣可用在聖經上。這神人的結合,使聖經在文學中成為獨特的著作。

默示與聖經作者

  聖靈曾預備一些人傳達神聖的真理。聖經未曾詳細解釋,上帝怎樣使這些人具備這種資格。但是上帝以某種方式在神與祂的代表之間形成了一種連結。

那參加寫經的人受上帝的揀選,並非由於他們天生的才幹。上帝的啟示也不一定使那人悔改,或保證他得永生。巴蘭在默示之下宣講過上帝的資訊,但他的行為卻違背了上帝的教訓(民22-24)。為聖靈所用的大衛曾犯大罪(參閱詩51)。所有寫聖經的人,都具有犯罪的天性,天天需要上帝的恩典(參閱羅3:12)。

聖經作者蒙默示的經驗,不僅僅是蒙光照,或蒙神聖的引領,因為這些會臨到一切尋求真理的人。實際說來,有時寫聖經的人寫的時候也沒有充分瞭解他們所傳達的資訊(彼前1:10-12)。

作者們對資訊的反應並不一致。但以理與約翰說,他們對他們所寫的東西,大感困惑(但8:27;啟5:4)。彼得前書一章十節指出,其他的聖經作者也曾尋求他們所傳並別人所傳之資訊的意義。有時這些人懼怕傳講某個默示的資訊,有的甚至與上帝辯論(穀1:;拿1:1-3;4:1-11)。

啟示的方法與內容

  聖靈常常用異象與異夢將神聖的知識傳給人(民12:6)。有時祂用聽得見的聲音說話,或向我們內在的感覺說話。上帝曾在撒母耳的耳中說話(英文聖經撒上9:15譯為in the ear)。撒迦利亞領受的是表號及解釋(亞4)。保羅與約翰所見的天國的異象,都伴隨著聽得見的教導(林後12:1-4;啟4,5)。以西結看到他處發生的事(結8)。某些聖經作者參與異象中的活動,完成某些工作,成為異象的一部分(啟10)。

至於內容,聖靈將尚未發生的事啟示給某些人(但2,7,8,12)。另外的聖經作者則從他們個人的經驗,或在已有的歷史記錄中揀選資料,記錄一些歷史的事件(士師記;歷代志下;四福音書;使徒行傳)。

默示與歷史

  聖經所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對於道德與屬靈的生活,都有益處,也都具有威權(林後3:16)。這導致我們對揀選資料過程中有上帝的引導的確信。不論這些資料是出於個人的觀察,或根據耳聞或記錄的資料來源,或由直接的啟示,都是借著聖靈的引領而臨到寫聖經的人。這保證聖經是可靠的。

聖經不僅僅啟示一批抽象的道理,更啟示出上帝在與人類活潑交互的關係中所作的計畫。祂的自我啟示植根於發生在某一時間與空間的真實事件中。這些歷史記載的可靠性極為重要,因為它們形成了我們瞭解上帝品格與旨意的架構。正確的瞭解導致永生,不正確的觀點導致錯亂與死亡。

上帝曾吩咐一些人寫下祂對待以色列人的歷史。這些歷史的記述,以別於世俗歷史的觀點而寫,構成了聖經的重要部分(參閱民33:1,2;書24:25,26;結24:2)。它們供給我們從上帝立場所見的客觀的歷史。聖靈賜給聖經作者特別的洞察力,使他們能記載下善惡之爭中那能顯明上帝的品格,能領人追求永生的大事。

歷史事件乃是“表號”與“鑒戒”,為要“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11)保羅說:“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15:4)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毀滅乃作為警告或鑒戒(彼後2:6;猶7)。亞伯拉罕稱義的經驗,乃是每一個信徒的(羅4:1-25;雅2:14-22)。甚至舊約聖經中的民法,也充滿了深遂屬靈的意義,也是為了今天我們的益處而寫(林前9:8,9)。

路加說他寫福音書,乃是因為他要記載耶穌的生平,“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1:4)約翰選擇耶穌生平事件包括在他福音書的標準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1)上帝領導了聖經作者們以一種領我們得永生的方式寫歷史。

聖經人物的傳記提供我們另一個上帝默示的證據。這些記載小心的描繪了這些人品格的優點與缺點。他們忠實的描畫了這些人物的罪惡,正如他們忠實的描畫了他們的成功一樣。

挪亞的不節制,亞伯拉罕的不誠實,都未曾加以掩蓋。摩西,保羅,雅各,約翰所表現的脾氣,都記錄了下來。聖經歷史暴露了以色列最聰明之王的失敗,以及十二先柤及十二使徒的脆弱。聖經未為它們推卸罪責,也未試圖減輕他們的罪辜。它描寫出他們各人的本來面目,以及他們借著上帝的恩典所獲致的成就,或本該獲致而未能獲致的成就。若無上帝的默示,沒有一個傳記作者能寫出這樣透徹的分析。

聖經作者們看聖經中所有的一切歷史為真實的歷史記錄,不是看為神話或表徵。許多現代懷疑派者不接受亞當夏娃,約拿,及洪水的故事。但是耶穌卻接受這些記載為正確的歷史,並且在屬靈上也是適切的(太12:39-41;19:4-6;24:37-39)。

聖經並不教導人說有部分的默示或各種不同程度的默示。這種理論只是猜想,剝奪了聖經神聖的權威。

聖經的精確性

  正如耶穌“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4),為了使我們瞭解真理,聖經也同樣的以人類的語言賜下。聖經由默示寫成,保證了它的可靠性。

上帝除了保證聖經的真實性及有效性之外,祂還如何保護了經文傳遞的安全?雖然古經卷中顯然有著差異,但其主要的真理卻蒙保存(注三)。雖然很可能抄寫聖經的人及翻譯聖經的人,作成了一些小錯誤,但從聖經考古學的證據顯示,許多所謂的錯誤,實際乃是學者們的誤解。一些問題的發生,是因為人用西方人的眼睛看聖經歷史的緣故。我們必須承認,人所知道的有限──他們對於上帝旨意運行的認識,仍然只是片段而已。

因此,所感知的差異,不應該損及我們對聖經的信心。它們常常是我們感知不正確的結果,並非實際的錯誤。我們若讀到一句話或一節經文,我們不完全瞭解,難道上帝該負責嗎?可能我們永遠不能解釋聖經中的每一節經文,但是無此必要。已應驗的諸預言,證實了聖經的可靠。

雖然有人企圖毀滅聖經,但聖經卻以驚人的,甚至奇跡般的精確被保存下來。將死海經卷與後期的舊約聖經相比較,顯出了轉移時的細心。他們證實了聖經作為上帝旨意的啟示,是可靠可信的。

聖經的權威

  聖經具有神聖的權威,因為在聖經中上帝借著聖靈說話,這樣,聖經就成了上帝的聖言。如此說的憑據在那裏呢?這在我們追求知識上,及在我們的生活上有何意義呢?

聖經的宣告

  聖經作者見證說,他們的資訊直接來自上帝。它是臨到耶利米、以西結、何西阿、及其他作者的“耶和華的話”(耶1:1;2:9;結1:3;何1:1;珥1:1;拿1:1)。作為上帝的使者(該1:13;代下36:16),上帝的先知們受吩咐要奉祂的名說:“耶和華如此說。”(結2:4;參閱賽7:7)上帝的話構成了他們的證書與權柄。

上帝所使用的代理人很多時候會退至幕後。馬太講到他所引用的舊約先知的話背後之權威時說:“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太1:22)他看耶和華是直接作者,是權威,先知只是間接的作者。

彼得說保羅所寫的是聖經(彼後3:15,16)。保羅也為他所寫的作見證說:“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1:12)新約聖經作者接受基督的話為聖經,認為它們具有舊約聖經同樣的權威(提前5:18;路10:7)。

耶穌與聖經的權威

  耶穌在其全部傳道時期中,都強調聖經的權威。受魔鬼試探,或與祂的對手爭戰時,“經上記著說”是祂的防衛,也是祂的攻擊武器(太4:4,7,10;路20:17)。“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祂說:“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4:4)當問及如何能進入永生時,祂回答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路10:26)

耶穌將聖經置於人的遺傳與意見之上。祂責備猶太人不顧聖經的權威(可7:7-9),並叫他們要更細心的去研讀聖經。祂說:“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太21:42;可12:10,26)

祂堅信預言的權威,並說,預言是指著祂自己。祂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約5:39,46)耶穌最折服人的話是,祂有一個神聖的使命,從應驗舊約聖經預言而來(路24:25-27)。

因此,基督曾毫無保留的接受聖經,以之為上帝對人旨意之權威的啟示。祂看聖經是真理,一項客觀的啟示,賜下來,為要領人出離錯誤的遺傳與神話的黑暗,進入得救知識的亮光之中。

聖靈與聖經的權威

  耶穌在世時,宗教界的領袖們與粗心的群眾認不出祂真實的身分。有人覺得祂是一個先知,像施洗約翰、以利亞或耶利米一樣──僅僅是一個人。當彼得宣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時,耶穌指出,他能作這樣的宣認乃是由於神聖的光照(太16:13-17)。保羅強調這項真理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

對於寫下的上帝的聖言也是一樣。我們的心思若無聖靈的光照,我們也永不能正確的瞭解聖經,或甚至承認它是上帝權威性的旨意(注五)。因為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1)。自然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結果“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1:18)

惟有借著那“參透上帝深奧的事”(林前2:10)之聖靈的幫助,人才能相信聖經是上帝及祂旨意的啟示。那時十字架才成了“上帝的大能”(林前1:18),他就可以與保羅同作見證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2:12)

聖經永不能與聖靈分開。聖靈是聖經的作者,也是聖經的啟示者。

聖經在我們生活中權威的大小,是依我們對啟示的觀念而定。我們如認為聖經只是人的見證集,或者我們所賦予聖經的權威是看它如何刺激我們的感覺或感情而定,我們就會減弱聖經在我們生活中的權威。但若我們分辨出上帝借著聖經作者說話的聲音,不論這些作者們是人或曾多麼軟弱,聖經在教訓、督責、使人歸正及教導人學義上,就都成了絕對的權威(提後3:16)。

聖經權威的範圍

  聖經與科學之間的衝突,常是臆測所造成。當我們不能使科學與聖經相和諧之時,乃是因為我們“對聖經或對科學不完全瞭解的緣故……但若瞭解得正確,它們是完全和諧的。”(注六)

一切人的智慧,都必須置於聖經的權威之下。聖經的真理是一切其他觀念試驗的褾准。用有限的人的標準去判斷上帝的聖言,就如要用尺去量度星星一樣。聖經不可置於人的褾准之下。它超乎一切人的著作與智能之上。不但我們不能判斷聖經,人人且都要受聖經的審判。因為它是品格及一切思想與經驗之試驗的標準。

最後,聖經甚至對於來自聖靈的恩賜也保留了它的權威,包括預言與說方言的恩賜(林前12:14;弗4:7-16)。聖靈的恩賜並不超乎聖經。它們誠然必須受聖經的試驗。若與聖經相背,就必須視為虛假予以丟棄。“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褾准。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8:20)(參見第十七章)

聖經的一致性

  膚淺的閱讀聖經,只能獲得對聖經膚淺的瞭解。這樣的閱讀,可能發現聖經只是一堆混雜的故事,說教,及歷史。但是那些接受上帝聖靈的光照,樂意用忍耐及多方禱告尋找隱蕆真理的人,就會發現,聖經證明了其所教導的救恩原則的一致性。聖經並非單調地一致,而是包含豐富,多彩,彼此和諧的各種獨特罕見之美的見證。因為它包含了各種情況,它就更能滿足各時代人的需要。

上帝並未用一種繼續不斷的方式向人啟示祂自己,而是經過連續的世代,一點一點地。聖經無論是由摩西在米甸曠野或是保羅在監獄中寫的,它的諸卷冊都顯示那同一的聖靈的交通。瞭解這種“漸進的啟示”就能幫助瞭解聖經及其一致性。

雖然寫的時間相離許多世代,新約聖經與舊約聖經的真理卻仍是不可分割的。它們並不彼此衝突,新舊約聖經乃是一體,正如上帝是一個一樣。舊約聖經借著預言與表號啟示了救主就要降臨的福音,而新約聖經則借著耶穌基督的生平,啟示出已經來到的救主──實際的福音。兩者都啟示同一位上帝。舊約聖經作為新約聖經的基礎,供給打開新約聖經的鑰匙;而新約聖經則解釋了舊約聖經的奧秘。

上帝慈悲地呼召我們借著查考祂的聖言與祂熟識。在其中我們可以找到我們得救保證之豐盛的福氣。我們可以親自發現聖經對“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借著它們,我們“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注一:懷愛倫“信息選粹”卷一21面

注二:同上

注三:懷愛倫著“早期著作”220,221面

注四:見 Siegfried H Horn 著 “The Spade Confirms the Book”

注五:參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全球總會聖經研究所發行“聖經研究法”
G. M. Hyde 編“釋經學論文集”
Gerhard F. Hasel 著“Understanding the Living Word”
Gerard Damsteegt 著“Interpreting the Bible”

注六:懷愛倫著《先柤與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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