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千禧年與罪的結束

千禧年乃是第一次復活與第二次復活之間,基督與聖徒在天上施行統治的時期。在此時期中,已死的惡人會受審判。地會完全荒涼,沒有活人居住,但被撒但及他的使者佔據。一千禧年結束時,基督與祂的聖徒並聖城,一同從天降至地上。那時死去的惡人要復活。他們與撒但和他的使者一起圍攻聖城。但是從上帝那裏來的烈火會燒滅他們,並潔淨地球。這樣,宇宙就永遠不會再有罪及罪人。
──基本信仰第二十七條

  有史以來,總有一些人特別擅長講說地獄的可怕,利用人的恐懼心理帶領人敬拜上帝。但是他們所描寫的上帝是一位怎麼樣的神呢?

  上帝最終是如何除掉罪的?撒但的下場如何?是什麼阻止罪惡再次抬頭?一個公義的上帝如何也能是慈愛的上帝呢?

一、千禧年開始時的大事

  在啟示錄20章所說的一千禧年中,撒但對地上的影響會被限制。基督會與祂的聖徒們一起施行統治(20:1-4)。

1.基督複臨

  啟示錄19與20章之間是沒有間斷的。它們描寫基督複臨(啟19:11-21),緊接著就是千禧年。它們的次序指出,這一千禧年是以基督複臨為開始。

  啟示錄中記載,那在基督即將複臨之前,有龍、獸及假先知三個權勢聚集地上萬國,一起反對基督的工作及祂的子民(啟16:13)。當“那獸和地上的君王、並它們的眾軍,都聚集”,要在基督複臨的時候與祂爭戰之際,那獸與假先知就被除滅(啟19:19,20)。啟示錄第20章講到千禧年,它說第三位就是這惡魔──龍的命運。他被擒拿,扔在無底坑裏,他被拘留在那裏一千年(注1)。

  正如我們在第25章中已經看見的,是在基督複臨、地上萬國被除滅之時,上帝才建立祂榮耀的國度──一個會持續到永恆的國度(但2:44)。也是在那時,祂的子民才開始他們的統治。

2.第一次復活

  在基督複臨時發生第一次復活。那“有福了,聖潔了”的義人復活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6;見本書第26章)

3.義人往天國

 

末日

第一次復活

一千年(一千禧年)

第二次復活

永世

基督複臨(太24:30)

已死義人復活(啟20:6;帖前4:16)
活著和復活的義人升天(太24:31;帖前4:17)
惡人死亡(耶25:33;太13:39-42)

千年期間
義人在天(啟20:4-6;15:2,3)
惡人留在死亡中(啟20:5)
撒但和惡天使被捆綁在地(啟20:1-4)
撒但被捆綁(啟20:1-4)
地球荒涼(耶4:23,24)
地球荒涼(耶4:23-27)

基督、聖徒和聖城自天而降(啟21:2,10;20:9)
惡人復活(約5:28,29;啟20:5)
撒但被釋放(啟20:7,8)
最後的審判(啟20:11-15;21:8)
撒但和惡人全滅亡(啟20:9,10)
地球潔淨更新(彼後3:10-13;啟21:22)

 

  在死了的義人復活之後,他們與活著的聖徒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7)。那時基督就會成全祂在離世之前所作的應許:“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里,叫你們也在那裏。”(約14:2,3)耶穌說祂要帶門徒去的地方,是“我父的家裏”,在那裏“有許多住處”(約14:2)。耶穌在此處指的是新耶路撒冷。這新耶路撒冷要到千禧年結束才降到地上來。基督複臨,當義人“在空中與主相遇時”,他們的目的地就是天國──不是他們剛剛離開的地球(注2)。此時基督不在地上建立祂榮耀的國度,那是祂在千禧年結束時才建立的。

4.基督的仇敵被殺

  基督將祂的再來與洪水及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相比(太24:37-39;路17:28-30)。祂的比較說明了兩點:第一,在惡人意想不到的時候毀滅就臨到了;第二,那即將來到的是毀滅──洪水“把他們全都沖去”(太24:39);落在所多瑪的火與硫磺“把他們全都滅了”(路17:29;太13:38-40)。當基督複臨時,基督會從天上帶著祂的天軍騎著白馬而來,祂的名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祂來打擊世上悖逆的萬國。在獸及假先知被毀滅之後,“那剩餘的”撒但的黨羽也會死去,沒有一個倖存者,因為他們“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啟19:21)(注3)

  聖經描寫這個景象說:“因為耶和華從他的居所出來,要刑罰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不再掩蓋被殺的人。”(賽26:21)

5.大地荒涼

  因為義人升天與主同在,而惡人在祂顯現時被除滅,地上就有一段時間無人居住。聖經指出這樣的情況,耶利米說:“我觀看地,不料,地是空虛混沌;我觀看天,天也無光。我觀看大山,不料,盡都震動,小山也都搖來搖去。我觀看,不料,無人。”(耶4:23-26)耶利米所用的詞“空虛混沌”可在創1:2中找到,顯明大地變成創造開始時那樣的混亂。

6.撒但被捆綁

  此時所發生的事,已在以色列人聖所崇祀之贖罪日的阿撒瀉勒羊的儀式中預表了。贖罪日,大祭司用耶和華山羊的血潔淨聖所。只有在這贖罪的工作完成之後,這關係到阿撒瀉勒──那代表撒但之羊的儀式才會開始(見本書第24章)。大祭司將手放在它的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的一切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利16:21)這羊要送到曠野“無人之地”(利16:22)。

  同樣的,基督在天上的聖所中一直在為祂子民獲得祂贖罪的好處而服務。在祂複臨時,祂會救贖他們,並賜他們永生。當祂完成了這項救贖工作及潔淨了聖所之時,祂也要將祂子民的罪,放在那罪惡的創始者及唆使者撒但身上。但我們絕不可說,是撒但為信徒贖罪──那是基督已充分完成了的。但是撒但必須對那些得救之人所犯的一切罪負責。正如派人將那歸阿撒瀉勒的羊送到無人之地一樣,上帝也會將撒但放逐到荒涼無人之地(見本書第24章)(注4)。

  約翰所見千禧年的異象,活生生地描寫了撒但的放逐。他看見那一千禧年的開始,“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被捆綁,關在“無底坑裏”(啟20:2,3),這象徵性地表達了撒但暫時停止他逼迫與欺騙的活動。“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啟20:3)

  約翰所用的那個詞“無底坑”(希臘文abussos),適切地描繪出地球當時的情況(注5)。地球受了基督複臨前七大災難的蹂躪(見啟16:18-21),遍地是惡人的屍體,地球是一幅完全荒涼的景象。

  撒但被限制在這地球上,他乃是被環境所捆綁。既然地上沒有一個活人,他就沒有任何逼迫與試探的物件了。從他無事可作這種意義上來說,他就是被捆綁了。

二、一千禧年中的大事

1.基督與蒙贖的人同在天上

  基督複臨時,將祂的門徒接到天上的新耶路撒冷祂為他們所預備的住處。那蒙贖的人,如同摩西與以色列人,充滿了感恩之情,就唱一首得救之歌。“唱上帝僕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說:主上帝,全能者啊,你的作為大哉!奇哉!萬世之王啊,你的道途義哉!誠哉!”(啟15:2,3)

2.聖徒與基督一同作王

  就是在這一千年中,基督成全了祂賜給得勝者的應許:“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啟2:26)但以理看見在基督的仇敵被毀滅之後,“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但7:27)基督使之在第一次復活的那些人,會與祂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

  但是聖徒們都在天上,惡人都已死去,他們作王該從何說起呢?他們作王乃是關乎參與基督統治的重要一面(注6)。

3.對惡者的審判

  約翰看見在這一千禧年期間,聖徒會參加審判。他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啟20:4)這是聖經所說審判撒但及其使者的時候(彼後2:4;猶6),也是保羅所說聖徒要審判世界,甚至要審判天使的話應驗之時(林前6:2,3)(注7)。

  這千禧年的審判,不是決定誰得救或誰不得救。上帝在基督複臨之前已作好這個決定。那些沒有復活升天或活著變化升天的人,已經永遠喪亡。義人參加的審判,為的是要回答義人所可能有的、惡人為何喪亡的問題。上帝要那些祂賜給永生的人,完全信任祂的帶領。因此祂要向他們顯明,祂如何運作公義與慈愛。

  試想,你在天上發現,一位你曾肯定將會與他在天國相見的親人卻不在那裏,這樣的情形可能使你懷疑上帝的公義,這樣的懷疑正是罪的基礎。為了永遠杜絕這樣的懷疑發生,以確保罪不再興起,上帝就在這千禧年審判的檢視中,提供這些問題的答案。

  在這項工作裏,蒙贖之人在善惡大鬥爭中完成了一個重要的使命。“他們會因上帝如何懇切而耐心地照顧失喪的罪人,獲得永久的滿足。他們會明白罪人是多麼地頑梗、粗心、蔑視及拒絕祂的愛。他們會發現,甚至那些看起來溫和的人,也暗地裏懷著醜惡的自私,不肯接受他們主的價值觀。”(注8)

4.撒但回想的時候

  在這千禧年中,撒但要受極大的苦。他與他的使者被限制在荒涼的大地上,不能繼續他經常進行的欺騙。他被迫回想他背叛上帝及祂律法的後果。他必定想到他在善惡之爭中所扮演的角色。他要為他所造成的一切邪惡負責,而祂也必以恐懼的心面對將來的刑罰。

三、千禧年結束時的大事

  在這一千年結束之時,那“其餘的死人”──惡人就會復活,這樣就使撒但從捆綁中得釋放(啟20:5,7),他再一次欺騙惡人,領導他們“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新耶路撒冷)(啟20:9),此時這城已與基督一同降到地上(注9)。

1.基督、聖徒、聖城下降

  基督再降到地上,同著聖徒與聖城一起降下。目的有二:祂要借著執行千禧年審判中的判決,結束這場善惡的大鬥爭。祂要潔淨及更新地球,好使祂在地上建立永恆的國度。那時“耶和華必作全地的王”(亞14:9)就完全實現了。

2.復活定罪

  這時,那使基督的應許完全應驗的時刻已經來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約5:28)。在基督複臨的第一次復活中,祂曾使死去的義人從墳墓中出來“復活得生”,如今耶穌所講的另一次復活也要成就,就是“復活定罪”(約5:29)。啟示錄也講到這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頭一次復活中沒有復活的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啟20:5)

3.撒但的捆綁結束

  千禧年結束,惡人復活,撒但從捆綁中“暫時被釋放”(啟20:2,3)。他最後企圖攻擊上帝的政權,“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啟20:8)。因為惡人復活時,仍具有他們死時已擁有的悖逆心性,所以撒但的工作並不困難。

4.攻擊聖城

  撒但在他最後的欺騙中,設法激動惡人企圖以武力佔領上帝的國度。他聚集了世上的萬國,領他們攻擊那蒙愛的城(啟20:8,9)(注10)。“那頑梗不肯依靠基督的贖罪犧牲進入上帝之城的人,現在卻決心要靠戰爭及佔領進去。”(注11)

  事實上,上帝一將生命賜還給這些惡人,他們就立刻轉過來攻擊上帝,並且要推翻祂的國度。這就證實了上帝為他們的命運所作的決定是正確的。這樣,撒但所設法誣控的上帝的名譽與祂的聖德,就在眾生靈面前完全獲得洗雪(注12)。

5.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約翰指出,當上帝的仇敵包圍了那城,預備好要攻城之時,上帝設立了祂白色的大寶座(啟20:11)。當全人類都聚集在這寶座周圍──有些安全的在城內;其餘的在城外,在審判之前戰慄──之時,上帝要執行祂審判的最後階段。這就是基督所說:“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上帝的國裏,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路13:28)

  為要執行這階段的審判,上帝的冊子要打開。“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然後上帝便發出最後的宣判。

  為何上帝要先讓這些人復活,然後再結束他們的生命呢?在千禧年時,蒙贖之人有機會審視上帝對待宇宙中每一個生靈的公正性。如今失喪者自己──包括撒但與他的使者,也要證實上帝的道是公義的。

  就是在這個白色大寶座前,保羅所說的話得以應驗:“我們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羅14:10)。在那裏,所有的受造之物,──墮落的與沒有墮落的,得救的與失喪的,都屈膝稱耶穌基督為主(腓2:10,11;賽45:22,23)。這樣,上帝公義的疑問就永遠消除了。那些領受永生的人,在祂裏面將有無法動搖的信心。再也不會有罪破壞這個宇宙,或使其中的居民受害了。

6.撒但與罪人被除滅

  撒但,他的使者,以及跟從他的人一經判決,立即接受刑罰。他們的死是永遠的死。“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啟20:9)城外的地面熔化,成了“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火湖(彼後3:7),那“耶和華……報仇之日”(賽34:8),除滅祂仇敵,“成就祂的事,就是奇異的事”(賽28:21)的日子已來到。約翰說:“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20:15)撒但與他的黨羽也遭受此命運(啟20:10)。

  全本聖經都說到惡者所遭受的“第二次的死”(啟21:8),就是完全滅絕之意。那麼為何有永遠焚燒之地獄的觀念呢?細心研究之下便知,聖經並無這種地獄與受苦的教導。

  (1)地獄

  依照聖經的說法,地獄乃是“那些拒絕上帝,及拒絕祂借著耶穌基督賜下救恩的人,在第二次的死中,遭受刑罰及毀滅的地方或情況。”(注13)

  英文聖經譯本常用“地獄”(hell)一詞,譯希伯來文shoel,希臘文hades。這兩個詞一般是指墳墓,是指死去的人──義人與惡人都包括在內──在一種無知覺狀態中等候復活的地方(見本書第26章)。因為今日對地獄的觀念,與希伯來文及希臘文所指的大異其趣,一些現代英文譯本就避免用“地獄”一詞,而用音譯希伯來文shoel及希臘文的hades。

  另外,希臘文的geenna,英文聖經譯本也譯為“地獄”(hell),是指不悔改的罪人接受火刑的地方。這樣,在聖經中,地獄一詞並不總是有同樣的意義。當人未注意到這種區別時,就常導致大混亂。

  Geenna系由希伯來文演化而來,Ge Hinnom,中譯“欣嫩子穀”,位於耶路撒冷南邊。以色列人曾在此舉行異教儀式,將兒女焚燒獻給摩洛(代下28:3;33:1,6)。耶利米曾預言,因為這個罪,耶和華要使這個谷成為“殺戮穀”,在那裏,以色列人的屍體要被埋葬到無處可葬,剩下的屍體要作空中飛鳥的食物(耶7:32,33;19:6;賽30:33)。耶利米的預言導致以色人看欣嫩子谷為惡人受審判的地方,一個可憎惡、受羞辱、受刑罰的地方(注14)。以後拉比的遺傳,則視那個地方為一個焚燒屍體及垃圾的地方。

  耶穌曾用欣嫩子谷的火代表地獄的火(太5:22;18:9),所以欣嫩子谷的火代表最後審判中燒著的火。祂說這是一種死亡之後的經驗(路12:5),並且地獄會將身體與靈魂都消滅(太10:28)。

  地獄的火是何性質呢?在地獄中的人是否永遠被火焚燒呢?

  (2)惡人的命運

  按照聖經,上帝只應許將永生賜給義人。罪的工價乃是死,不是在地獄中的永生(羅6:23)。

  聖經說,惡人要被“剪除”(詩37:9,34),他們會滅亡(詩37:20;68:2)。他們不會永遠在有意識的狀態下活著,而會被燒滅(瑪4:1;太13:30,40;彼後3:10)。他們要被滅絕(詩145:20;帖後1:9;來2:14),歸於無有(詩104:35)。

  (3)永刑

  新約聖經講到惡人所受的刑罰,曾用永刑這樣的字眼來形容。這永字譯自希臘文aionios,可用在上帝身上,也可用在人身上。為了避免誤解,我們必須記住,aionios乃是一個相對的詞。其意義由其所形容的物件決定。因此,當聖經用aionios講到上帝時,是指祂擁有無限的存在──因為上帝是不死的。但是當它被用在必死的人或會滅亡的東西身上時,它乃是指當那人還活著之時,或當那物還存在之時。

  比如猶7講到所多瑪、蛾摩拉遭受“永火的刑罰”,但那些城市今天並沒有仍在燃燒。彼得說,那火將那些城燒成了灰燼,判定它們毀滅(彼後2:6)。那“永”火燒到沒有什麼可以燒時,就熄滅了(參見耶17:27;代下36:19)。

  同樣的,基督說惡人受永火刑罰時(太25:41),那燒滅惡人的火,是“不滅的火”(太3:12)。只在沒有東西可燒時,它才熄滅(注15)。

  當基督講到“永刑”時(太25:46),祂並不是說永遠不停的刑罰。祂的意思是,如同永生(義人所要享受的)會在永恆中持續一樣,那刑罰(惡人所要遭受的)也會是永遠的──但不是在有知覺的痛苦下永遠持續,而是指完全的、最終的刑罰。受此刑罰的乃是第二次的死。這死是永遠的。這個死亡不會有復活,也不可能再有復活(注16)。

  當聖經講到“永遠贖罪”(來9:12)及“永遠審判”(來6:2)時,也是論及救贖及審判的永恆結果──不是指無止盡的救贖與審判的過程。同樣的,當它說到永刑時,也是指刑罰的結果,不是指刑罰的過程。惡人所受的死,是最終的死,永恆的死。

  (4)受苦直到永永遠遠

  聖經用“永永遠遠”表達時(啟14:11;19:3;20:10),也讓人以為懲罰撒但及惡人的過程是永遠不停止的。但是正如“永遠”的含意系以其所形容的物件而決定的一樣,“永永遠遠”也是如此。當其用在上帝身上時,它的意義是絕對的──因為上帝是不死的。當其用於必死的人類身上時,它的含意則是有限的。

  聖經描寫上帝懲罰以東的例子,給了我們很好的說明。以賽亞說,上帝要將那個國變成燒著的石油,“晝夜總不熄滅,煙氣永遠上騰,必世世代代成為荒廢,永永遠遠無人經過。”(賽34:9-10)以東是被除滅了,但是現在並未仍在燃燒。“永遠”只持續到完全毀滅為止。

  在全本聖經中,可清楚看出“永遠”是有其限制的。舊約聖經說,奴隸可以永遠服事他的主人(出21:6);童子撒母耳要永遠住在會幕裏(撒上1:22);約拿以為他會永遠留在大魚的肚子裏(拿2:6)。新約聖經也以同樣的方式用這個詞,比如保羅勸腓利門“永遠”接納阿尼西母(門15)。在所有這些例子中,“永遠”的意思,是當那個人還活著之時。

  詩92:7說,惡人要滅亡直到永遠。瑪拉基預言最後的大火時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瑪4:1)

  一旦惡者──撒但、惡天使,及不肯悔改的罪人,根本枝條都被火燒滅、死亡,墳墓就不再有用(見本書第26章),上帝也要將這些永遠除滅了(啟20:14)。

  所以聖經已清楚地說明,那刑罰不是指刑罰的過程。那刑罰是永遠的,那是第二次的死。這項刑罰中沒有復活,其效力是永遠的。

  大主教鄧威廉(William Temple)說的對:“有一件事我們可以有把握的說,永遠的刑罰是不可能的。人若是沒有採納出自希臘而非出自聖經的靈魂天生不滅的觀念,不以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去研讀新約聖經,就必從其中(新約聖經)獲得一種沒有永刑只有消滅的信仰。稱為aeonian(永恆)的是火,不是那丟進火中的生命。”(注17)

  上帝律法的刑罰已經充分執行了,公義的要求也已經滿足。如今,天與地都宣講耶和華的公義。

  (5)刑罰的原則

  死是對罪的終極刑罰。凡拒絕上帝所賜救恩的人,由於罪的結果,終必永遠死亡。但是一些人罪大惡極,像惡魔似的以他人的受苦為樂。另外的人相形之下所過的是較為道德、平靜的生活。他們的罪主要是拒絕接受在基督裏預備的救恩。他們受同樣的刑罰公平嗎?

  基督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唯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12:47,48)

  無疑的,那些背叛上帝最甚的人,會比其餘的人受更多的苦。但是我們必須明白,他們最終都要忍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經驗的第二次的死。在十字架上,祂擔當了世人的罪。那使祂忍受劇烈痛苦的,乃是罪所造成的與祂父之間可怕的隔絕──一種無法形容的心靈的痛苦。那失喪的罪人也要如此。他們不僅在今生收割了他們所栽種的,也遭受最後的毀滅。在上帝面前,他們因為所犯的罪而內疚,使他們忍受無法形容的痛苦。罪愈大,痛苦也愈烈。撒但,那罪惡的煽動者與宣導者,將受最大的苦(注18)。

7.大地得潔淨

  彼得在描寫主的大日一切罪的痕跡都被除去時說:“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

  那滅絕惡者的火,也潔淨地球上罪的污染。上帝將在這地球的廢墟上建造“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啟21:1)從這個已經潔淨的,重造的地球──蒙贖之人永遠的家鄉,上帝要永遠除去悲哀、痛苦、死亡(啟21:4)。最後,罪所帶來的咒詛,終於解除了(啟22:3)。

  彼得因見到主的大日就要來到,罪與罪人將被除滅,就對眾人說:“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將盼望基於基督複臨的應許,他堅定的說:“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中。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3:13,14)


 注1:見《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七第885頁。

注2:見《Questions on Doctrine》495頁。

注3:“當那獸及假先知被扔在火湖裏時(啟19:20),‘其餘的’(啟19:21),或剩下的跟隨他們的人,就被基督口中的劍所殺。這些人是君王、將軍、壯士,‘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啟19:18),這些人也在第六印下提到。當天卷起像書卷,海島及群山都動搖之時,他們想要設法躲避羔羊的面(啟6:14-17)。顯然,這些經文同樣在描寫基督複臨、大地毀滅的大事。

  “這死去的‘其餘的人’是多少呢(啟19:21)?根據啟13:8,基督複臨之時地上只有兩類人。‘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啟13:8)所以顯然,當那‘其餘的人’‘為劍所殺’時(啟19:21),除了抗拒那獸,就是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地上沒有一個存活的人。”(《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七第885頁)

注4:參閱《Questions on Doctrine》500頁。歸阿撒瀉勒的羊不是義人的救主。

注5:七十士譯本用這個詞翻譯創1:22中的希伯來文tehom(深)。這表明千禧年時地上的景況,至少部分反映了起初地球的情況,那時“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七第879頁)

注6:他們施行統治,或得了國度,並不表示地上有惡人存活。起初,上帝賜給亞當夏娃治理之權。他們未犯罪之前,他們曾治理上帝劃歸給他們的部分。一個要施行統治的人,不需要不受駕馭的臣民。

注7:《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七第880頁。

注8:Maxwell著《God Cares》卷二第500頁。

注9:啟示錄描寫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並不必精確地指出它降下的時間。因為在前一章,我們看見那“蒙愛的城”被撒但的軍兵所包圍。這個場景導致的一個結論是:地還未更新之前,新耶路撒冷已經降下。

注10:歌革和瑪各常與以色列的仇敵有關。它們在以色列人被擄之後,來攻打上帝的子民與耶路撒冷(見結38:2,14-16)。舊約聖經的預言中,關於以色列人的部分沒有都應驗。這些預言要在屬靈的以色列人身上應驗。因此,以西結所說的,仇敵結盟同來攻打耶路撒冷,這個預言要得應驗,就是當上帝容許撒但帶著他那未得救的軍兵,在善惡大鬥爭最後戰爭中攻打上帝子民及蒙愛的城之時。

注11:《Questions on Doctrine》505頁。

注12:《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四第708頁。

注13:《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十“Hell”。

注14:《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十“Hell”。

注15:參閱耶利米所說耶路撒冷為不滅之火所毀的預言(耶17:27),在尼布甲尼撒王佔領耶路撒冷城時應驗(代下36:19)。那火燒到城被毀滅就熄滅了。

注16:《Questions on Doctrine》 539頁。

注17:William Temple著《Christian Faith and Life》81頁。

注14:《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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