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在光明中行

1.當光照到我們身上時,行在其中有何重要性?

“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太12:35

注:對明白無誤的本分應立即決斷,不要拖延等候所謂更進一步的光。誠心順服,至為重要。若是象巴蘭那樣,一再問那些上帝已有明示的問題,是很危險的。我們也不可像猶太人那樣,要等從上而降的神跡來說服我們遵守寫在《聖經》裡的明白教訓。我們當問的問題是,上帝是否將這些寫在《聖經》裡。如果是,就當順從。而不應拿是否應該順服上帝的問題來求問上帝,以致侮辱上天。(見王上22:1—36;結14:1—5)

2.使我們的罪得以除淨的應許所根據的是什麼條件?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

3.誰是世界的光?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8:12

4.我們當怎樣在基督裡行?

“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西2:6

5.上帝賜了什麼來引導我們的腳走在真理和責任的道路上?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是我路上的。”詩119:105

“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是光,訓海的責備是生命的道。”箴6:23

6.上帝的言語進入人心就會如何?

“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119:130

7.基督說什麼人可以從啟示錄之預言得福?

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啟1:3

注:我們正處在末日,正處於要聽取《啟示錄》中所傳之最後警告的時代。(見啟14:6—10;啟18:1—5)

8.義人路上的光能亮到什麼程度?

“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4:18

注:人若是誠心願意明白上帝的旨意,又照著他已獲得的亮光生活,就會有更多的從上帝而來的光,照耀他前面的道路。如果有亮光賜給義人,他們就可指望得到進一步的亮光,看到從上帝的話語中傳給他們的新的責任與義務。

9.上帝是怎樣回應哥尼流誠懇的敬拜的?

“有一天,約在申初,他在異象中明明看見上帝的一個使者進去,到他那裡,說,‘哥尼流’。哥尼流定睛看他,驚怕說:‘主啊!什麼事呢?’天使說,‘你的禱告和你的周濟,達到上帝面前,已蒙紀念了。’”徒10:3-4

10.因為上帝悅納了哥尼流的敬拜,這可否做為他不必再學新的知識與進一步行善的證據呢?

“現在你當打發人往約帕去,請那稱呼彼得的西門來。他住在海邊一個硝皮匠西門家裡;房子在海邊上。他將告訴你當行的。(最後一句根據英文欽定本譯出)”徒10:5-6

注:主恩待哥尼流,派一名天使去看他,並不是因為他明曉救贖之路,而是因為主在他裡面看到了一顆渴望更多的亮光、甘願順服上天每一個要求的心。這種心靈是上帝所喜悅的。如果人人都象哥尼流一樣,則人人現今盡可得到進一步的亮光。只要他們尋求,並行在所獲得的光明之中,就必有新的真理之光賜給他們。人若忽視已有的亮光,就在上帝面前顯為有罪,也只能遭到仇敵的攻擊了。

11.若未行在已有的光中,結果會如何?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路11:34-35

12.為什麼那些拒絕基督的人的罪仍在?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9:41

“我若沒有來教訓你們,你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的罪無可推諉了。”約15:22

注:進一步的亮光帶來進一步的責任。責任與人所得的亮光和權利成正比的。現代真理總是與現代責任相伴的。

13.為何要定那些不來就光之人的罪?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3:19

14.人若真心尋求真理,會怎樣行?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約3:21

15.那些拒絕真理亮光的最終會相信什麼?

“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髮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2:11-12

注:光明的反面就是黑暗;真理的對立面就是謊言。拒絕光明與真理的人,就只有黑暗和謬誤了。

16.只有怎樣才能與基督有分?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啟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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